亚太日报 | 马来西亚:女汉子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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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日报 Hannah

据外媒报道,马来西亚东北部登嘉楼州近日颁布了一条新的法律,将禁止女性穿男装,或用其他方式表现得像男性一样。如果违法,将面临鞭刑,甚至监禁。同时,法律还规定,如果妇女未婚怀孕将会被定义为严重罪行并被关进监狱,惩罚包括三年监禁,最高五千林吉特(1,134美元)的罚款和六鞭刑罚(用手杖),或者三种处罚的叠加。

官方解释称,新法律将更好地保护“穆斯林的福祉”,颁布禁止妇女表现得像男人的禁令,是因为现行法律只涉及“男人像女人一样行事”。

据悉,登嘉楼州由马来西亚伊斯兰党统治,专注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新法律借鉴了邻国印度尼西亚的类似规定,印度尼西亚法律禁止婚外性行为并提高了对堕胎的处罚。

该州的宗教官员Saiful Bahri Mamat发表声明表示,女性穿男装对社会有“有害影响”,他认为,虽然“这在过去不一定是问题,但'假小子或女同性恋'案件令人担忧,因此州政府计划限制这个问题。”

此举引起了东南亚人权活动家的愤怒,包括全妇女行动协会在内的多达14个权利组织表示,该项立法侵犯了言论自由,平等和不歧视的权利,坚决反对为当今时代女性设定的不合逻辑的界限。

活动人士认为,该法律只会恶化平等事业,并将对LGBTQIA+社区产生积极影响。全妇女行动协会表示,没有什么比国家将防止妇女非婚先孕的人道、以福利为中心的方法定为刑事犯罪措施更可怕的了。这表明国家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足,危险随意地制定解决方案。这会直接影响到暴力幸存者,例如怀孕的强奸受害者。

(来源:亚太日报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