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是一面映射人间百态的镜子,人们睁大眼睛,努力搜索着网络上的每一个信息,因为这些消息关系自己和家人的安危、处境,即便发生在遥远的国外。但是,也有一些人发现了“商机”,为了“提高阅读量和涨粉以期赢利”,趁乱编造形形色色的虚假信息抓人眼球。
可惜的是,机关算尽太聪明,这些“火中取栗”不法分子,不仅钱没有捞到手,自己却一头栽进了法网。
此前因炮制《疫情之下的XX国,店铺关门歇业,华人有家难回,XX国华商太难了!!》等虚假文章,相关公号管理人员薛某于4月3日下午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于薛某来说,恐怕在当初编造虚假信息时,也没有料想到会有今天这个下场。
之前,微信方面以此类文章涉及夸大误导,按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等规定,删除相关文章近100篇,封禁3个主体下的50个违规公众账号,对于昵称涉及不正确使用国家名、地名的70个账号,也统一清除昵称处理。
曾有声音认为,写一些捕风捉影、子虚乌有的爆料文章,其实是一种常见的微信公众号“营销现象”,不见得有什么具体的危害后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就算是打了板子,以示惩戒了。
但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并不是说来一场“大扫除”,由平台把相关文章删除、账号封禁等,或者治安处罚,就可以万事大吉。
更何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类似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行为,会产生“裂变”反应、“放大”效应,带来难以估量的社会危害性。比如编排海外华人“太难”,就可能会在留学生等群体中制造恐慌,产生误导,对他们的决策造成干扰,从根本上来说也不利于疫情防控。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就专门对“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作出明确规定,并“条分缕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入罪门槛”,目的就是要从严打击,平复社会心态。
从薛某的所作所为看,在主观上存在编造、传播的故意,于后果上造成公众恐慌心理,影响抗疫大局,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临界点,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冤枉。
如今,薛某被处以刑责,只能说其咎由自取,不值得丝毫同情。而这对那些恶意炮制虚假信息的自媒体来说,无疑也是一次警醒。
□欧阳晨雨(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