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黑客杜天禹服判不上诉,被判6年并罚6万元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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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罗庄法院2017年9月8日宣布,此前被判刑6年并罚款6万元的“徐玉玉案”黑客杜天禹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据山东省临沂市罗庄法院官方微博@临沂罗庄区法院消息,2017年8月24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罗庄区法院表示,8月28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向杜天禹送达了刑事判决书。9月7日,上诉期限届满,杜天禹服判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是备受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的关联案件。2016年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不法分子冒充教育、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诈骗9900元。徐玉玉在报警后因心脏衰竭死亡。

据央视新闻报道,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通过植入木马等方式,非法侵入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窃取2016年山东省高考考生个人信息64万余条,并对外出售牟利。其中,杜天禹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向陈文辉(另案处理)出售上述信息10万余条,获利14100余元。陈文辉等人使用所购的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拨打诈骗电话1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20余万元,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7月19日,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决书显示,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诈骗电话,骗取他人钱款。拨打诈骗电话累计2.3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并造成被害人徐玉玉死亡。

据《法制日报》报道,一审7名被告人中有3人提出上诉,分别是第一被告人陈文辉、第三被告人黄进春和第五被告人陈宝生。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