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澳大利亚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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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日报驻墨尔本记者 张烁
近期,联合国委员会发现澳大利亚违反了一项人权条约 —— 该国在瑙鲁拘留了一批已经获得了难民身份的寻求庇护者,其中甚至包括未成年人。
根据澳大利亚的移民政策,自2013年起,那些试图乘船抵达澳大利亚的非法移民会被送往包括瑙鲁在内的海外拘留中心进行所谓的“离岸处理”。这些设施以前曾引起过人权组织的严格审查。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审议了来自一批难民提出的申诉。该委员会认为澳大利亚违反了该条约中的两项规定:一项是关于任意拘留的规定,另一项是关于保护向法院质疑拘留权的规定。
委员会要求澳洲政府向被拘留者提供赔偿,并确保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
委员会成员马哈吉卜-埃尔-哈伊巴强调:“业务外包并不能规避缔约国的责任。对于缔约国来说,境外拘留设施并不是人权禁区,缔约国仍然要受到公约条款的约束。”
但澳大利亚内政部在一份声明中坚称,联邦政府的一贯立场是:澳大利亚不对海外拘留中心行使控制权。
“瑙鲁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会继续对其领土内的区域行使管辖权。” 该部门发言人表示,澳大利亚的国际义务不适用于“在澳大利亚领土或有效控制范围之外”的被拘留者。
联合国委员会的这一调查结果是在2016年由来自伊拉克、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以及缅甸的24名难民集体向其提交请愿书之后得出的,这些难民在2013年试图乘船抵达澳大利亚时被拦截,当时他们的年龄在14至17岁之间。
澳大利亚辩称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指控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其管辖范围之内。
然而,委员会认定,瑙鲁的隔离设施属于澳大利亚的管辖范围,理由是澳大利亚在建造和资助该设施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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