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好萊塢電影公司在向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的投票人宣傳自己的奧斯卡提名影片,要花很多錢。《紐約時報》中文網2日發文稱,究竟這一宣傳過程要花多少,花到了哪裡,一直是行業秘密。
文章引述倫敦製片人斯蒂芬·福洛斯(Stephen Follows)的話說,缺乏透明度是好萊塢的總體特徵。“我有個朋友是天體物理學家,他經常嘲笑我,因為他是研究暗物質的,但是連幹他那行知道的資料都比干我這行知道的資料多,福洛斯說。
福洛斯在英國國家電影電視學校(National Film and Television School)任教,經常發表關於電影經濟學的博客文章。他在最近一篇博客文章中深入研究了奧斯卡宣傳的資金情況。
他得到了2011年至2014年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提名的四部影片的奧斯卡宣傳成本。這些資料來自好萊塢的一些顧問,他們在要求不透露影片和電影公司名稱的前提下,向福洛斯提供了這些資料。雖然他指出,這些樣本很可能不具有代表性,但它們的確能讓我們一窺奧斯卡宣傳資金通常可能花在哪些方面。
這四部電影每部的總宣傳費在530萬美元至830萬美元之間。所有四部電影都是在廣告方面投資最多,平均費用為350萬美元。這些廣告發佈在行業期刊和協會雜誌上,針對的是奧斯卡投票人。每部電影花在給奧斯卡投票人寄送DVD scr版光碟(福洛斯說,這種格式的光碟通常有單獨浮水印,可以防止盜版,但是製作成本比普通DVD高很多)上的平均費用為85萬美元。
另外還有100萬至200萬美元其他費用,包括宣傳人員的費用、舉辦放映會的費用,以及供獲得提名的演員和導演參加頒獎季活動的費用等。
好萊塢每年花在向奧斯卡投票人宣傳提名影片上的總費用估計在1億至5億美元之間。後來有報導稱,某些最初似乎不被看好,但最終獲得最佳影片獎的影片受益於堪比製作成本的數百萬奧斯卡宣傳費,比如《戀愛中的莎士比亞》(Shakespeare in Love, 1998)和《拆彈部隊》(The Hurt Locker, 2008)。
但是,即便一部提名影片獲得了奧斯卡獎,所有這些投資最終能得到回報嗎?
福洛斯說,只有從聲譽角度講是得到了回報,因為奧斯卡讓好萊塢玩家們獲得了影響力,能保證開始新項目或抬高身價。但是獲得奧斯卡獎對票房的“提升力非常有限。
文章指,資料分析師艾德蒙·赫爾墨(Edmund Helmer)2013年計算出奧斯卡獲獎影片的相對票房價值為300萬美元,這通常不到電影公司奧斯卡宣傳費的一半。相比之下,金球獎獲獎影片的相對票房價值為1420萬美元。
福洛斯說,這種差距主要與頒獎時機有關。奧斯卡參選影片必須在上一年年底之前在美國影院上映,但是頒獎典禮要到2月底才舉行(今年是2月22日)。
“有多少電影過了兩個月還能讓人一下子想起來?很少很少,他說,“但是金球獎是在這些電影必須上映之後不久舉辦的。如果一部電影得了金球獎,你第二天就能去影院觀看。但是一部電影得了奧斯卡獎,人們會說,‘哦,對,我記得去年看過那部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