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出租车“四舍五入”不当乱收费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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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报道,如今,移动支付让部分行业因零钱难找而形成的“四舍五入”行规成了过去式,但近日有四川内江网友反映,用手机支付出租车费用时,遭遇零头“四舍五入”行规,甚至4角零钱也未被“舍”掉,而被“入”为5角。

对此,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回应称,出租车驾驶员应按照实价收费,“四舍五入”的做法是错误的,多收零钱属乱收费行为,乘客也应据实付费,不宜以“四舍五入”习惯抹掉4角以下零头。

前些年,因为角票逐渐退出流通,以角为单位找零多有不便,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成了很多地方出租车行业的潜规则。甚至有些地方性的出租车调价方案里,直接写上了“四舍五入”的收费规则,将行业潜规则固化为纸上明规则。

从概率上说,“入”的肯定比“舍”的大,加上某些司机一看尾数是0.4,总要假装没刹住,继续往前溜一小截,“四舍五入”因此主要是“入”。但因为找零困难客观存在,大家基本也都理解并接受。

如今,找零困难的问题早已不复存在,更多人选择移动支付,别说精确到角,精确到分也没问题,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的出租车收费潜规则,就失去了合理性。但甭管时代如何发展,有些地方出租车收费行规依旧不变。

网上搜索一下,这两年因为出租车收费“四舍五入”闹出的纠纷还真不少,甚至有乘客因为不愿多付零头,挨了司机的拳头。这时候的“四舍五入”显然已经变味,不再是为了找零方便,似乎纯粹为了多收乘客一点钱。

所谓行规,只是行业内部的规矩,对消费者原本没有任何效力。“四舍”是商家自愿行为,相当于打个折,当然没问题,消费者自愿“五入”多给钱,相当于给小费,自然也可以。但是,未经消费者同意,以行规之名强行“五入”,甭管钱多钱少,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犯。必须强调的是,哪怕只多收了一毛钱,乱收费仍然是乱收费。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出租车“四舍五入”的收费行规,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中的这个规定。

严格说来,即使在过去全是现金支付之时,出租车驾驶员也应备足零钱,据实找零。说到底,没有零钱是司机的事,不是乘客的事,司机可以“舍”,但不得要求乘客“入”。移动支付时代,仍旧以行规强行要求乘客多付钱,更是没道理可言。

根据《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据此,消费者遭遇出租车“四舍五入”收费行规,可以保留凭证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应该依法查处。考虑到维权金额与维权成本不成比例,主管部门主动作为更有必要。

都说出租车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流动窗口,“四舍五入”多收乘客几毛钱,看似小事,给人的观感却很差,既不合理,更不合法。移动支付的时代,不能再拿出租车“四舍五入”不当乱收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