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 我們來談談互聯網讓打假更容易了嗎?

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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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假貨就像毒瘤一樣,是這個社會心照不宣的秘密。

但還是有公司願意捅破它。2015年8月,北京海澱法院審結了廣聯達加密鎖系列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被判處8個月到5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2萬至120萬元罰金,同時有5人被判緩刑。

推動這起盜版案成功審理的是背後巨大的商業價值損失,整個案值高達220萬元。廣聯達地處廣州,主要生產用於工程計量用的商用軟件,正版License價格在3000元到4萬元不等。

廣聯達被軟件盜版者盯上了。2012年3月至2014年7月間,犯罪嫌疑人巧妙地通過“反向解碼”技術破解了這款軟件,然後通過淘寶網店、在百度搜索中建立推廣鏈接等方式對外銷售,售價僅為60元-300元不等,不到正版價格的1%。

不堪其擾的廣聯達決定向海澱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自己去購買盜版取證、比對、出具報告。負責該案的法官助理江南(化名)強調:“廣聯達已經算是非常積極配合法院,懂得維護自身權益的公司了。”

傳統線下打假要求公安機關“抓現形”,人贓俱獲才能起訴。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於,他所有的作案過程都是在線上進行的,給調查取證帶來了難度。

互聯網打假難題

並不是所有公司或受害者都像廣聯達一樣,有強烈的維權動機,多數公司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得過且過。

江南介紹,類似三星、惠普這類重視知識版權保護的公司可能會做得好一些。甚至有專門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幫他們打官司,這已經變成了一門新生意。這些代理公司在搜集到證據後,找三星這樣的大公司談判——“我幫你打官司、你分我一杯羹”的利益交割明顯,取證鏈條模式化,商業樣態成熟。從最先的中關村、海龍電子城開始,慢慢發展到線上。

如果沒有這些代理公司,無論對於個人還是中小企業來說,通過司法手段維權的成本太高。

廣東一名“較真”的消費者廖喆(化名)分享了他自己的真實案例。2014年,他通過某團購網站“秒殺”到了一輛鳳凰牌自行車,售價在800元左右,宣傳時顯示的是“三折”價格。但巧合的是,與朋友比價後他發現,自己三折淘來的車與朋友正價購買的價格相差無幾。

他於是想找鳳凰自行車討個說法。

廖喆性格執拗,他首先是及時對團購宣傳頁做了截屏,保留了交易證據。然後向上海物價局反映情況。半年過後,上海物價局給出了價格欺詐認定。憑著這份關鍵證據,廖喆打起了官司,又三四個月過去,廖喆最終獲得了勝利。

但勝利的代價是,這起案件前後耗時8個月,800塊錢的自行車廖喆拿到了2400元的三倍賠付。並不是所有人都像廖喆這麼幸運,有保留交易證據的意識和持續抗爭的鬥志。多數人恐怕都會自認倒霉。

而互聯網打假案的取證也越來越難。

專門負責知識產權保護的李囡法官認為,取證最關鍵的第一步就是要“公證購買”。她甚至建議維權方可以把郵寄地址直接寫成當地公證處地址。在完成購買後,直接進行購買封存、核實訂單號、寄件人信息、網上交易記錄等。就是要確保商品的唯一性。簡單一點來說,就是要保證你買到的“假貨”就是那個商家要賣的,中間不會有“掉包”可能。

甚至很多警察在偵查時也沒有這麼明確的電子證據固定的意識。警方在查抄電腦、硬盤時,需要在現場有見證人的情況下,記錄下該物品的編碼等數據,確保證據源不受污染,做好現場勘驗的筆錄。

當然,職業打假人和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會有更聰明的做法。他們有一種名叫“存證雲”的軟件,直接記錄交易過程。

確保商品唯一性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證明“假貨就是假貨”,這並沒有想像中容易。

不同電商平台上的商品檢驗標准不同,且都需要權利人配合。什麼樣的檢驗標准是有效的?消費者恐怕很難像廖喆一樣,花高價把商品送到專業的質檢機構去檢驗,有些商家也不願意給消費者提供產品檢驗的服務。

阿裡大數據打假

阿裡巴巴是受假貨問題困擾最多的電商平台之一。

這家目前市值1800億、占據電商市場份額一半以上的公司在2015年深受“假貨”困擾。2015年5月,Gucci等奢侈品牌訴其售假;2015年7月,阿裡受到了美國服裝鞋類協會指責,被評價為“打假努力缺乏成效”。假貨一時之間成為了阿裡巴巴的敏感詞彙。

不少消費者認為,阿裡打假不是技術水平不行,只是關一下網店的問題。而劉強東甚至也曾放言,“網絡打假很容易,一個程序員一天就可以搞定。”這兩種觀點都認為淘寶故意不作為。阿裡巴巴神盾局胡冰表達了完全不一樣的觀點。

胡冰認為,關掉線上的網店看似容易,但治標不治本,真正的難點是在線下。線下制假造假的窩點不打掉,制假者換個“馬甲”、重新弄一套生產許可證就又可以開店了。而且商家也有自己的權益,關店需要有充足的證據。

“就好像一個個傷口,你總拿創口貼去止血。病根沒有鏟除,身上就會是千瘡百孔的。”胡冰這樣比喻線上線下打假的關系。

阿裡最神秘的“神盾局”是打假核心。胡冰是“神盾局”的一員,這個部門的神秘性和它的名字一樣,主要工作在於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數據偵查。

在神盾局的基礎上,2015年12月,阿裡巴巴平台治理部成立。整合了阿裡之前分散在底層安全、技術、客服、品控、規則制定、雲平台等各個部門的分散打假人員。

今年1月,阿裡還特意請來了蘋果前法律顧問馬修·巴希爾出任集團副總裁兼全球知識產權主管,且任命鄭俊芳擔任首席打假官。

3月14日,馬雲現身集團內部的打假會議,這是他今年第一次現身業務會議。他給出了兩項承諾:“投入不封頂,進人無上限。”

這一切都彰顯了阿裡巴巴打假的決心。

在內部講話中,馬雲強調:“消滅阿裡巴巴容易,但消滅假貨難。假貨就像病菌存在周圍的空氣裡,跟假貨的鬥爭,就是跟人性的陰暗面做鬥爭,這是一場永久性的戰爭。”

制假窩點是“傷口”,但在互聯網時代,大數據至少可以幫助阿裡巴巴找到傷口在哪兒。

胡冰是幾十年的老刑警了。他身形清瘦,破案偵查經驗豐富,幾年前從公安系統跳槽到阿裡神盾局,一切數據挖掘的能力都從基礎學起。

胡冰介紹,任何人只要在互聯網上活動,肯定會留下“蛛絲馬跡”。這是它與傳統物理犯罪的不同,真實世界中的犯罪會受到天氣等客觀條件的影響,犯罪證據極易被毀壞。但互聯網世界完全不同。

互聯網上的痕跡,包括賬號、操作、登陸之後的發貨、退貨、地址、交易明細都會留下線索。這些痕跡慢慢組成了我們所說的“打假大數據”。

2015年6月,浙江省公安廳破獲了一起“殼牌制假售假案”,案值過億。得益於神盾局與殼牌權利人良好的合作關系,最初的線索由殼牌提供,他們發現淘寶平台上有很多仿冒的殼牌潤滑油。神盾局馬上利用自己的數據和專案團隊去挖掘這一線索。

更多的線索來自資金交易。有交易就必然會帶動雙方的交易賬號,發貨時會有發貨地址,貨品不好時會有退貨地址,再加上注冊店鋪時需要提供身份證。退一萬步說,即使注冊用的身份證有假,也有它關聯的電話等信息。這些線索被一一帶出,後來,這些線索通過報告的形式呈現給廣州警方。

阿裡巴巴作為一家企業,並沒有執法權。胡冰介紹自己能做的就是利用數據為公安打假附能,這是一件共贏的事情。

這起案件以廣州警方的深度調查收尾。這個造假團伙有個更大的網絡,遍布六個省份。這起案件最終被上報給公安部,公安部牽頭,在六省一市發起了行動,然後把整張網絡打掉,涉及生產、存儲、線下分銷商、物流、線上開店、客服等多個環節。

殼牌方面對此感到非常高興。這個案子的關鍵點在於,互聯網能提供多點聯動的效果,即使是小額多筆的售假行為,也可以“拔出蘿蔔帶出泥”。相比於傳統線下實體店,如果店主死咬住不告訴你其他同伙,這個線索就會斷掉。胡冰評價說,“互聯網可以成為打假神器。”

這個“神器”還有更多技術細節。比如,一種比較易於偵查的方式是“同機多人”。即一台手機上有多套賬號(比如50個以上賬號)在登陸,淘寶就會將其標注為“異常”。通過進一步探索這50個賬號的信息,比如其中是否有“危險”賬號,就能發現更多證據。

隱私安全問題同樣重要。阿裡方面說,任何調查和查證賬號的請求,都需要公安機關正式發函到阿裡巴巴,才能進行處理。

京東和騰訊是如何打假的?

沒有哪家互聯網公司能逃得出假貨的困擾。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分析師姚建芳認為,打假問題和電商平台的經營模式有很大關系。相對來講,自營平台的假貨概率會低一些。而第三方入駐的平台授權、供應鏈、貨源的把控可能會出現漏洞。

姚建芳表示:“平台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平台和商家有一個合約關系,商家每年是需要向平台交佣金的,很多平台的打假都是相互利益回旋的結果。消費者和外界媒體能見到的,可能都是表面的,實際到底做到什麼程度誰也不知道。”

京東市場部人員表示,作為以B2C運營為主的電商平台。他們打假主要通過技術手段。最常用的是一種“商品質量管理系統”,對在售商品進行風險評估和篩查,主動發現潛在質量風險。

根據京東2015年財報數據顯示,京東自營GMV(交易總額)為2556億元,平台GMV為1909億元。二者所占比例分別為57.2%和42.8%。在兩者幾乎持平的基礎上,如何控制第三方平台的產品質量成為了京東的重頭戲。

網絡關鍵詞甄別已經成為了電商標配,但制假售假的團伙已經學會了用各種關鍵詞規避風險。面對這種情況,京東有一套“網絡關鍵詞甄別系統”,在日常頁面審核工作中,這套系統通過對違規關鍵詞的檢索,以節省審核的時間和人力成本。

騰訊雖然不是一家電商公司,但作為國內最大的社交軟件公司,騰訊需要盡最大可能控制平台上可能發生的交易和欺詐風險。

在接受采訪時,胡冰曾對記者表示,假貨受害者最關鍵的一步是,他們會從阿裡交易平台轉移到微信、QQ上進行交易,跨平台之間的交易就會完全脫離單一平台的管控。一旦出現假貨糾紛,事情將變得極難處理。

對於控制著社交渠道的微信來說,他們最主要的任務就是保障用戶安全。對於微信中的微商現像,騰訊方面表示,用戶選擇微信使用方式的前提是合法合規。對於透支信任惡意欺詐、惡意營銷等違反相關法律的行為,微信會聯合權利人進行堅決打擊。

微信還成立了“微信品牌維權平台”,聯合300多個品牌共同打假。微信透露了一些數字,在個人舉報中,有3%的舉報與商品售假有關。打假舉報類型最多的是奢侈品、體育用品和服飾。

電商和司法的信息斷層嚴重

雖然電商平台在努力打假,公檢法也在偵破此類案件。但雙方嚴重缺乏配合和溝通,信息斷層明顯。

2015年11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互聯網領域 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發布,打假正式上升到國家政策層面。

《意見》對假貨治理問題給出了3年的明確時間限制:“要初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監管格局,相關法律法規更加健全,監管技術手段更加先進,協作配合機制更加完善。”

胡冰不止一次跟記者強調,阿裡巴巴需要公檢法的支持。比如,希望可以完善假冒偽劣商品的檢驗標准,提高權利人的維權意識等。

公檢法對此也有自己的訴求。在當下,中國的公安機關很難擁有大數據偵查的能力,他們只能尋求互聯網公司的幫助。公檢法的人才培訓中較少開設大數據分析課程,而有大數據分析能力的專業人才也早被互聯網公司高薪挖走了。

胡冰在神盾局成功轉型後,收到了很多老戰友的來信。像胡冰一樣,渴望學習大數據知識的警官不在少數。苦於平時的工作壓力和強度,執勤、安保、維穩,他們沒有時間精力獲取最新知識和打假技能。有時,神盾局還需要向來訪的警官解釋線索中每種數據都是什麼意思。

而且,除非是案值特別巨大的制假造假案,整個公檢法資源還是會偏向社會危害更嚴重的刑事案件,比如人身傷害案、盜竊、詐騙等。在阿裡巴巴提供給浙江省公安廳的300多條線索中,到現在還有沒有處理完的部分。

胡冰說,“中國公安現在還沒有真正邁向數據偵查的時代。智慧警務、科技強警等行動表示公安機關也確實在努力。但另一方面,他們是被倒逼的,互聯網犯罪案件猛增,如果中國公安跟不上這種互聯網步調的話,早晚要吃苦頭的。”

中山一法院的李囡法官也表達了類似的意思,如果互聯網公司能夠開設類似的“大數據知識普及班”,多提供一些流程和科普材料,他們都是願意參加的。

江南還認為,整個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還需要加強。這個事情不可能是司法為主導,而是要通過電商公司,自下而上產生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