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報道,中國政府近日提議規範一種可以説明中國互聯網巨頭赴海外上市的公司結構,此舉可能意味著一項限制外商投資敏感產業的禁令將得到放鬆。
根據中國政府本周下發的新草案,北京似乎將對外國投資者通過這種結構向國內禁止外商投資的一些產業(主要是互聯網和教育產業)投資數十億美元的做法持默許態度。該結構被稱為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y, 簡稱VIE)。電子商務巨頭阿裡巴巴集團(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網上視頻服務供應商優酷土豆(Youku Tudou Inc.)等互聯網公司都採用了VIE結構。外國投資者可以通過VIE結構間接投資中國國內禁止外商投資的產業,而不用直接參股。
VIE結構對許多中國大型企業來說至關重要:如果不採用VIE結構,阿裡巴巴就不可能實現去年在紐約證交所規模250億美元的首次公開募股(IPO)交易。
VIE結構是金融顧問在上世紀90年代末設計出來的,它繞開了中國政府規定的外資投資限制,這種結構涉及建立兩個實體,分別位於中國和海外。中國實體持有在中國敏感行業開展業務所需的許可證和經營牌照。外資在中國無法持有涉及敏感產業的經營牌照。
另一個實體是一家離岸控股公司,外國投資者可以購買該公司的股份。這家離岸控股公司並不直接擁有中國實體,中國實體通常由離岸控股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控制。
在VIE結構下,中國國內實體的利益通過控制協定轉給了離岸公司,利益的實際享有者是離岸公司的投資者。
商務部的這項規定草案是中國經濟在更大範圍實施的外商投資改革的一部分,將確保中國在海外上市的互聯網巨頭的控制權仍在中國人的手中。雖然外國投資者努力避免對相關公司的直接控股,但根據新規定,官方將評定VIE的最終控制權實際上是否掌握在外國投資者手中。多數海外上市公司可能不會受到新規的影響,因為它們仍由中國人控制。
美邁斯律師事務所(O'Melveny & Myers LLP)資深律師張甯稱,由於監管重點轉向公司實際控制人的國籍,而不是股東的國籍,這項新規或將向允許外國人直接投資受限制投資行業的公司邁出第一步。
分析師稱,上述變化可能緩解外國投資者對中國政府取締VIE並大力執行外商投資限制舉措的擔憂。
商務部沒有詳細解釋新的VIE規定將如何實施。
目前尚不清楚創始人已經將大部分股權出售給外國股東或者創始人不再是中國國籍的公司是否會面臨重組。
大邦律師事務所(DeBund Law Offices)合夥人游雲庭表示,界定誰是或誰不是公司實際控股人的權利將落在監管部門的手中。他還說,他預計北京將給出一段時間的調整期。他說,他認為中國政府不希望給行業及公司帶來根本性的改變。
優酷土豆發言人不予置評。阿裡巴巴發言人表示,該公司將遵守所有相關規定。百度(Baidu Inc.)發言人沒有立即置評。
儘管公司利用VIE公開規避中國的規定,但政府長期以來一直不願整頓VIE,給不確定北京有朝一日是否將重新實施投資限制的投資者帶來了一定的風險。
這種結構還受到了一些公司治理專家的批評,專家們稱,VIE幾乎未給予外國投資者對公司關鍵資產的任何控制權。作為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擔憂的回應,近年來在美上市中國公司對其VIE的運作方式做出了越來越詳細的解釋。
2011年的一起糾紛使VIE問題受到了關注。在該案中,阿裡巴巴中國實體的控制人不顧阿裡巴巴外國實體主要股東雅虎(Yahoo Inc.)的反對,剝離了一個重要的支付子公司的資產,將其置於阿裡巴巴創始人馬雲的控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