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错过注册被退学?黄河科技学院:可向上级申请恢复其学籍**
澎湃新闻记者 杨喆 实习生 俞倩玮
“只要能上学,我愿意做任何事情,这两年吃过的苦也无所谓了。”近日,来自河南的王琪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称自己于两年前被河南省民办高校黄河科技学院录取。但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了新生学籍注册,失去了读书的机会。两年来,她一直在和学校交涉,希望学校可以为其恢复学生身份,早日完成学业。
王琪的辅导员王松告诉澎湃新闻记者,2018年入学后,王琪一直未主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学校几经催促均未果,直到错过了学籍注册的最后期限。
11月24日,黄河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王军胜对澎湃新闻表示,如果王琪有继续读书的意愿,学校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为其恢复学籍。
新生错过学籍注册
2018年,王琪被录取为黄河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法学专业的学生。王琪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入学前她就办理了8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通过后,她于报到当日将贷款回执单交给了学校。
“报到当天因为交不起剩余的学费,学院就没让我去办学籍注册。”王琪表示,虽然学籍没有注册,但学校还是为她办理了学生证并安排了宿舍。
对此,王琪的辅导员王松解释,这是学校出于关怀困难学生的安排。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剩余9000元的学费,王琪向学院提出,请假两个月打工赚学费。
王松表示,开学后,学校曾多次通知学生登录学信网核查自己的学籍注册情况,但校方一直未收到王琪的反馈,他本人也多次联系王琪未果。
录取通知书
但王琪却表示,在学籍注册截止日期前,辅导员和学院从未就学籍未注册一事主动联系过她。直到11月8日,王琪在申请助学金时,才被辅导员告知学籍未注册无法申请,但那个时候已经过了学籍注册的截止时间。
“学院的领导和老师一直觉得我是能交得起学费的,但我们家庭确实有困难。”王琪认为,学校没为自己注册学籍就是因为其无力按期支付学费。
王琪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
但校方却不认可王琪的说法。黄河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王军胜告诉澎湃新闻,如果学生无力支付学费,可以申请缓交的。“一个学校那么大,每年都会有学生因为经济原因提出缓交学费,我们核查清楚后也都是批准的。”
多次维权均未果
王琪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得知自己错过学籍注册时间后,她多次找学校交涉,希望为其补办学籍注册,但都被校方拒绝。
而在她错过学籍注册时间后,学院还派了三名老师去了她家。
“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学院的三位老师见到了王琪的家长,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家长表示理解,并在学籍情况告知书上签字。”对此,黄河科技学院在给澎湃新闻的书面说明中表示,此举是因为未联系上王琪及其监护人的不得已之举。
但王琪却认为,当时签字的是自己的姑姑,并非自己的监护人,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就是让姑姑签同意我退学的材料嘛,我学籍没有注册上最后只能退学了。”
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王琪在去年曾三次向法院起诉黄河科技学院。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澎湃新闻记者也找到了该事件的3份司法文书。2019年1月4日,王琪首次以行政诉讼的方式起诉学校,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认为,黄河科技学院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既非行政机关,亦非事业单位的高等学校,其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驳回了王琪的起诉。
行政诉讼失败后,王琪又提起了民事诉讼,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在2019年7月17日驳回了王琪的起诉。法院在裁决书中写道,本案中,被告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高校,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有进行学籍管理、奖励或处分的权力,学籍管理是学校依法对受教育者实施的一项特殊的行政管理。原告要求被告为其办理学籍登记,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对这一裁决结果,王琪不服,又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中院同样以学籍管理是学校依法对受教育者实施的一项特殊的行政管理,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王琪的上诉。
王琪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自己是河南温县人,单亲家庭出身的她一直都是自己打工筹集学费的。辍学两年来,自己做过网吧网管、顺丰搬运工等工作,都是靠打零工维持生活。但她一直没放弃为自己争取学籍一事。“我就是为了能有一个本科文凭,村里人都笑话我年龄大了,还去念书,念出来又能干什么。家里没钱,我就自己赚。”
黄河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王军胜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王琪的事情发生后,学校也与其进行了多次沟通,但王琪始终不配合,校方希望能和她坐下来好好谈谈。“因为逾期未注册,王琪的学籍已被注销。我和校长、书记也汇报了,如果她愿意继续读书,学校可以向省教育厅递交申请,尽力创造条件让她完成学业。”
澎湃新闻记者也将学校的意见转达给了王琪,她表示愿意尝试沟通。“只要让我恢复学籍,我愿意积极配合学校工作,虽然我现在生活压力真的很大,但是我一直抱有希望,不想放弃。”
(应受访者要求,王琪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