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回应开征遗产税:将研究相关问题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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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否开征遗产税一直备受关注,近日,财政部网站一则提案答复函正式回应这一问题: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跟踪国际上遗产税的发展趋势,进一步研究遗产税有关问题。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也被称为死亡税,征税目的是为了防止贫富过分悬殊。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OECD国家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1%。

第一财经查阅财政部网站10月17日对外公布的“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答复的函”中称,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提案中提到的“2004年、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来源未知。

财政部还表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一直在认真研究相关问题,收集、梳理了部分国家和地区遗产税通行做法,并积极关注相关国家税制发展趋势。

经过近三十年研究,财政部发现遗产税呈现三大特点,即征税范围复杂、征管程序复杂、征管配套条件要求高。

财政部称,征税范围复杂体现在遗产多种多样,既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包括银行存款、现金、股票、证券、古玩、字画、珠宝等动产,还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开征遗产税需要全面、准确掌握居民财产信息,以及遗赠、继承等具体情况。而遗产税需要对各类财产进行合理估价,需要大量专业人员从事相关估价工作,征管中极易产生争议,争议解决程序通常也较为复杂。

财政部还表示,开征遗产税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征管条件,如不同政府部门的紧密配合、对拒不缴税的纳税人在法律中做出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制度安排等。

财政部称,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同时,可能会对一国的经济特别是国外资本流入和国内资本流出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否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已逐步成为国家、地区间税收竞争、吸引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部分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出现了取消或弱化该税种的趋势。

据第一财经了解,一些主张开征遗产税的学者指出,市场机制对社会分配的失灵需要通过遗产税来调节,对遗产课以高额累进税可以抑制资本的过分集中和食利阶层人数的增加。遗产税的开征可以使代际财富转移的集中度大大减弱,同时具有鼓励世人靠自己的努力收获财富的社会意义。另外,作为一个衍生的效果,遗产税还间接促进了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

而反对遗产税的主要观点指出,遗产税的社会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对资本的影响上:一是可能导致资本投入的减少;二是可能导致资本外流。一国的遗产税过高,会影响投资的积极性,导致资本外流,甚至影响本国的经济稳定。

也正是各方对遗产税看法不一,一些国家遗产税变化较大。

比如美国遗产税自1797年首次开征以来便时征时停,税率也起起落落,各派政治力量围绕遗产税的角力至今余波未平。比如,2001年美国遗产税的个人起征点为67.5万美元,夫妇为135万美元,税率是55%;而到了2011年,个人遗产税的起征点改为500万美元,夫妇是1000万美元,税率降至35%;从2013年开始,税率升到了40%。而近日美国众议院近期通过的美国税改方案显示,到2025年废除遗产税。

财政部称,下一步将继续跟踪国际上遗产税的发展趋势,进一步研究遗产税有关问题。

(来源:第一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