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泰國政變軍人“特殊權力”遭質疑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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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常天童明大軍)泰國發生軍事政變兩個月後,於23日公佈了臨時憲法,其中有條款規定政變軍人在必要情況下可跨越立法機構、司法機構和過渡政府內閣直接下達命令。泰國各方質疑這一條款賦予了政變軍人前所未有的“特殊權力,缺乏檢查及制約機制。軍方對此則回應說,軍方不會濫用權力,這一條款是為幫助解決政府難以解決的問題。

“特殊權力

泰國軍方政變後成立的“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2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解釋臨時憲法的來源及具體細節。這部臨時憲法共48個條款,內容多於以往任何一部臨時憲法。其中多個條款涉及維和委員會的權力及職責。

按照這部臨時憲法的規定,由15名成員組成的維和委員繼續予以保留,接下來還將成立立法議會、過渡政府、改革委員會以及憲法起草委員會。而這些議會及委員會的全部成員幾乎都由維和委員會負責選擇和推舉,臨時總理及內閣人選則由立法議會推舉。

過渡政府成立後,維和委員會主要負責管理國家安全事務。同時作為監督者和顧問,維和委員會有權向內閣提出建議及要求召開內閣會議。臨時憲法還規定,發動5月22日政變的軍人免受司法追究。

招致最多質疑的是憲法第44條,該條款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維和委員會主席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有權下達命令或進行干預,且下達命令及執行命令都視為合法,維和委員會僅需及時向立法議會及政府通報,無需經過他們的同意。(小標題)質疑與回應

泰國前總理、民主黨黨首阿披實23日首先對臨時憲法賦予政變軍人“特殊權力提出質疑。阿披實在社交媒體“臉書上發文表示,按照臨時憲法的規定,維和委員會擁有獨立於政府內閣的權力,而沒有設定任何檢查和制約機制。

阿披實說,過去軍事政變後也曾在臨時憲法中規定政變軍人在國家安全受到威脅時可下達命令,但本次的規定將政變軍人的權力再次放大,在任何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都可下達命令,甚至擁有與立法和司法機構同等的權力。阿披實希望維和委員會主席巴育向民眾解釋他將在何種情況下如何運用這一“史無前例的“特殊權力。

《曼谷郵報》政治分析師妮塔婭認為,臨時憲法明確規定,維和委員會從今年5月22日起下達的全部命令都合法,這代表軍方將在過渡政府成立後繼續牢牢把握政權。短時期內,國家如何運行將由小部分軍方領導人說了算,而不是代表民眾的立法議會,這顯然不符合民主原則。妮塔婭認為,目前來看,軍方此前承諾的明年底大選很可能會推遲。

曾參與上一部憲法起草工作的孔散認為,臨時憲法第44條對維和委員會來說相當於一把“雙刃劍,關鍵在於維和委員會在行使這一權力時能否出於道義考慮。孔散說,如果維和委員會隨意運用權力,無疑將遭致國際社會批判。

維和委員會法律顧問維薩努23日在新聞發佈會上對有關“特殊權力的質疑進行了回應。維薩努說,臨時憲法第44條的規定是為幫助解決政府難以解決的問題。維和委員會主席並不會每天都使用這一權力,而是將在完全必要的情況下才會使用。

另一名法律顧問蓬派表示,相信巴育不會利用這一條款下達過分的命令。他說,在臨時憲法開始實施之前,維和委員會就相當於法律,那時他們可以擁有的權力遠大於憲法第44條的規定,但他們也沒有做任何過分的事。

朱拉隆功大學教授塔庫認為,軍人在發動政變後利用臨時憲法穩固權力這一做法非常普遍。他認為此次實施的臨時憲法中賦予政變軍人較大權力是為了彌補2007年政變後臨時憲法中的漏洞。

2007年時任陸軍司令頌提發動政變推翻他信政府,由於臨時憲法存在漏洞,導致頌提在過渡政府成立後失去了權力。有公眾認為,正因為此,那次政變沒能最終實現清除他信體制的目標,給泰國政局留下後患。

總理人選

按照維和委員會此前公佈的改革路線圖,臨時憲法開始實施將為成立過渡政府鋪路,預計過渡政府總理人選將於8月公佈。維和委員會23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傳遞出一個信號,軍方內部支持巴育擔任過渡政府總理。

維和委員會副主席、法律團隊負責人派本在新聞發佈會上說,臨時憲法允許巴育擔任總理,且巴育完全有資格擔任總理,他在過去兩個月的時間裏承擔了總理所應做的工作,並且執政變現堪稱無懈可擊。派本同時表示,政變軍方領導人是否適合擔任總理這要由民眾來評判,而總理人選最終還要由立法議會推選。

巴育可能將同時擔任維和委員會主席和過渡政府總理這一說法來源已久。今年6月底,軍事政變一整月之際,民調顯示大部分泰國民眾對維和委員會的執政表現表示滿意,且認為巴育應擔任總理的民眾人數達41%,遠多於其他可能的總理人選的支持率。分析人士認為,巴育同時擔任總理和維和委員會主席有利於軍方在國家過渡時期對施政的影響力和控制力。

除總理人選備受關注外,目前泰國改革之路上最重要的任務仍然是實現不同政治派別和解,否則泰國還將繼續陷在循環往復的政治僵局中。在這部臨時憲法中,政客的影響力被特意削弱,因為軍方認為正是這些政客導致泰國的政治紛爭。

即將成立的過渡政府總理和內閣成員人選禁止三年內參加過任何黨派的人士,而立法議會和憲法起草委員會也禁止三年內在任何政黨中擔任職務的人士參加。只有改革委員會允許政客加入,軍方解釋說改革需要聽到不同意見。

此外,維和委員會從本月開始一直舉辦社會活動致力於社會和解。本月22日至27日,維和委員會在曼谷王家田廣場舉行“和諧活動,包括“紅衫軍“黃衫軍在內的多派政治團體派代表參加,活動內容主要包括娛樂活動和宗教活動,希望用這種方式促使各派民眾握手言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