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政府决定将疫情防控高度戒备状态实施期限再次延长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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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3月25日下午,蒙古国政府举行非例行工作会议,鉴于该国疫情持续恶化,政府决定将疫情防控高度戒备状态实施期限再延长1个月,至4月30日。期间,蒙古国14个边境口岸的货物运输将正常进行,但仍禁止外国游客入境蒙古国。

蒙古国政府副总理兼国家紧急状况委员会主席阿木尔赛罕在会上介绍了当前该国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和政府所采取的各项应对措施,并建议将疫情防控高度戒备状态实施期限再延长1个月,至4月30日。政府会议采纳了其建议,随之通过了将疫情防控高度戒备状态实施期限再延长1个月的决议。

3月22日,蒙古国政府组织了医疗卫生和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的25位专家学者,对当前该国的疫情情况进行了第22次风险综合评估。其结果报告认为,当前蒙古国仍处于“非常高”的疫情风险状态。

3月25日11时,蒙古国卫生部通报,截至当日9时,蒙古国进行新冠病毒检测13456人次,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85例,这是自2020年3月疫情暴发以来,蒙古国单日出现的最高新增确诊纪录。该国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5895例;累计治愈4044例;累计死亡9例;1391例住院接受治疗。

蒙古国自2020年11月12日起,进入全民防灾高度戒备状态,之后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多次调整防灾级别,因地制宜实施了不同级别的防控措施。

目前,蒙古国处于疫情防控高度戒备状态,实施期限延将于2021年3月31日结束。期间,鉴于首都地区疫情日益恶化,蒙古国政府3月22日决定,将首都乌兰巴托地区正在实施的高度戒备状态(即橙色级别)期限延长至4月5日。

蒙古国防灾级别分为三级,分别为全民防灾高度戒备状态(红色级别)、高度戒备状态(分为橙色和黄色两个级别)和日常戒备状态(绿色级别)。(总台记者 达日玛巴斯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