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这家POS机巨头被央行罚没近7000...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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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张晓云

又有支付机构收到千万级监管罚单。

1月12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通星驿”)因涉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12项违法行为,被央行给予警告并处以近7000万元罚款,同时对该公司5名高管给予警告及罚款等处罚。

与国通星驿的处罚共同披露的还包括五位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其中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绪扬、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经理何康均被处罚14万元罚款;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部经理林芳被“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毛宪彬被“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经营中心总经理谢一鸣被“处7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国通星驿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为1亿元,是第三方支付领域A股上市公司——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陆,000997.SZ)旗下全资子公司,拥有人民银行颁发的全国范围展业《支付业务许可证》(Z2012235000011),与中国银联、中国邮政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据新大陆2020年半年报数据,国通星驿实现营业收入15.43亿元、净利润9800.69万元,占新大陆营收近50%,而罚款金额是国通星驿净利润的71.27%,换言之,国通星驿上半年一半以上的盈利都将用于支付罚款。

此外,其在二季度先后入围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城商行以及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客户的设备供应商名单。

1月12日晚间,新大陆公告称,子公司国通星驿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国通星驿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存量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国通星驿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业务规范,存在以下不合规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5.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6.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7.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8.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9.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10.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11.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12.未备案先展业。综上,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1.02万元,并处人民币6710.02万元罚款。

新大陆在公告中称,国通星驿高度重视现场检查所指出的问题,于2018年9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总结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深度剖析存在问题,全面启动相应整改工作,已于2019年4月全部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

公告同时表示,公司及国通星驿将吸取经验教训,积极拥抱监管,进一步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本次行政处罚金额将计入公司2020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国通星驿后续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