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参加医保的境外输入新冠病例原则上自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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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14日)北京市召开的疫情防控第50场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对于境外回国人员入境后,在新冠肺炎诊疗方面产生的费用是否需要自己来承担?对此,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人员总体上是两方面政策。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医疗救助。下一步北京市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