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齐发力!30条举措为金融市场、企业和个人注入强心剂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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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进一步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30条举措来了。这些举措无疑将为金融市场、企业以及个人注入一针“强心剂”。

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五部分,共30条措施,重点是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

对金融市场:开市后提供充足流动性,适当提高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容忍度

“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中国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央行在新闻稿中表示,从内外部环境看,经济发展中的积极因素正在增多,经济内在的韧性增强,这些都对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形成支撑。要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总结借鉴历史经验,避免非理性情绪对金融市场形成不必要的影响。

流动性方面,考虑到疫情特殊时期和延期开市的双重影响,央行提出了两方面举措:

一是表态将在2月3日开市后,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

“人民银行还会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保持密切沟通,充分了解市场流动性状况和流动性需求,研判流动性形势,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强化预期引导。”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二是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央行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

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保持稳健运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4.6%,拨备覆盖率186.1%,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7.5%,流动性稳定,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在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方面,《通知》给出了6个措施: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以及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

“目前,银行保险机构对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保持稳定。银行业债券投资占整个债券市场规模80%左右,是主要的债券市场资金供应方,在货币市场等领域也是参与主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金也保持稳定。”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2月1日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在一定风险因素冲击下产生波动是正常的,也符合金融规律。疫情事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也不例外,但这种影响一定是短期的、暂时的,因为决定一国金融市场前景的是经济金融发展的基本面。” 曹宇表示。

此外,曹宇还在采访中透露,按照资管新规要求,稳妥有序完成存量资管业务规范整改工作,对到2020年底确实难以完成处置的,允许适当延长过渡期。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较高、资产负债匹配情况较好的保险公司,允许其在现有30%上限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对相关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不得盲目抽贷

在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通知》表示,将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对《金融时报》透露,这笔专项再贷款的规模为3000亿元,人民银行将提供给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市、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将可以获得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通知》还要求,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企业用汇方面,《通知》提出,一是对于疫情所需的物资进口,简化购付汇业务流程。银行要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跨境捐赠等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二是简化外汇捐款入账结汇手续,银行可直接办理资金入账结汇。三是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向银行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四是对因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取消借用外债限额要求。

对个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

《通知》提出,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个人征信方面也不用担心。

《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在个人用汇方面,《通知》明确表示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

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