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价格,还是生命的价值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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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变成了人肉。”

这是观看纪录片《人体器官交易实录》(Tales from the Organ Trade)最直观的感受。这部由加拿大导演Ric Esther Bienstock执导的作品,触及到人体器官交易链条上的几个重要环节:既有器官贩卖经纪人,也有参与非法器官移植的医生,还有那些希望靠卖器官改变处境的第三世界国家贫民,以及等待器官移植的绝望病人。

开篇讲述的是买家,大多数是西方国家的中产阶级患者,在器官移植名单中久久等不到救命的器官,生存质量越来越差,头顶如悬置巨大倒计时,生命每分每秒都浪费在绝望和希望交替的折磨中。本片选择了三个处境相似但选择不同的患者来讲述这个故事。

首先,摆在三个人面前的无非是三种选择:等待长长的器官移植名单轮到自己;寻找一个愿意捐赠器官给ta的人;从黑市购买器官去外国移植。前两种选择都合法合情,但要达成极其困难,第一种要等待漫长的时间,你只能祈祷你的身体能挺到那一刻。第二种无异于大海捞针,天上掉馅饼般的几率。

一位中年男子本来寄希望于女儿也许愿意为自己捐出一个肾脏,但女儿直言拒绝了,还表示也不同意父亲去黑市交易器官,因为“这是对穷人的剥削”。

他只能一边在名单上等待,一边寻找捐赠者。但如果有血缘关系的女儿都不愿意,与自己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又怎么会愿意为他献出一个肾脏呢?

一位面临肾衰竭困境的女士,有家族遗传的肾病,弟弟、妈妈和自己都需要肾透析维持生命,她无法找到陌生捐赠者,别人建议去黑市碰碰运气,她直言拒绝,认为这是极其不道德的,她坚决不同意以这样的方式寻找自己生命延续的可能性。因此,她唯一的选择是等待器官移植名单。

而一位老人拿出多年积蓄,找到了黑市,通过跨国交易寻找到了肾源,去了国外做了手术,重获新生。由他引出的是一整条器官买卖的利益链条:跨国参与器官买卖的医生,医术精湛,因这种交易而获利颇高;介绍卖器官的中间商,本身大多也是第三世界贫民,自己卖了器官,再把别人也介绍进这门生意里。

在这个利益链条中,主导整个交易者从买家那里获利最多,然后是层层中间商,每个环节都从中获利,最饱受盘剥的是卖家几十万美元到他们手上的也许只有几千美元,这就是他们一个肾脏的价格。即使如此,这对他们中的一些人来说,依然是可行的买卖。

卖掉一个肾脏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呢?辛辛苦苦工作几年的收入。

卖掉自己的肾脏,甚至成了一些地区流行的改变自己和家庭生活的方式。

片中,一群卖掉自己的肾脏的男人集体展示他们的伤口。

他们当然知道这样做对身体的害处,片中有一位年轻人在失去一侧肾脏后,身体迅速虚弱,他的生命即将遇到危机。

但即使十分清楚这样做对身体的危害,他们依然果断地做了选择。正如这对年轻夫妇,没有家人,没有工作,没有接受过教育,住在几块铁皮搭成的窝棚,孩子刚刚出生。

即使满心想改变生活,但摆在他们面前的选择实在少之又少。他们所拥有的,只有健康的身体而已。

在斯科特·卡尼所著的《人体交易》的前言中,作者这样分析自己的“价值”:“我的体重接近200磅,棕色头发,蓝色眼睛,牙齿齐全……我的两个肾脏功能正常,心脏也以每分钟87次的速度稳定跳动着。从上述因素算来,我大约价值25万美元。”

当人类剥离掉所有身份、阶层、地位、关系、财产之后,留下来的只有一副躯壳,而这副躯壳的价值如何定义呢?我们当然可以为人类的尊严发声:“生命是无价的!”但在一无所有的贫穷面前,在两种求生的渴望(患者的,赤贫者的)交叠之时,“人体器官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供需法则亘古不变。”

全球每年器官交易额达数十亿美元,这是一个不能被忽视的市场。“人体的每一个部位,小到骨头、韧带、角膜、心脏、血液,大到整具遗体,每天都有人拿来进行交易。”

这样的例子远比我们想象的离我们更近,除了影片中作为主线的肾脏交易,还有《人体交易》一书中提到的印度人骨工厂,源源不断的尸体在这里,被自学成才的人骨贩子,剔除掉皮肤内脏肉,把人骨抛光得洁白发亮,包装出货,因为全世界的医学院都需要骨骼标本。甚至我国的新闻报道中所提到某些偏远地区的冥婚陋习,盗墓贼按女子尸体按年龄、外貌、甚至学历将她们标价出售。

生命的价值用一种极其商业的眼光重新被衡量,令人不寒而栗。而在这种价值面前,人类严重分化的社会阶层被赤裸裸地展现出来了:有钱的人购买器官,没钱的人出卖器官。

英国社会人类学家理查德·蒂特马斯就曾担心过这样的未来:人体市场会导致大家无法平等获得先进医疗。理查德·蒂特马斯主张了血液捐赠体制:“作为社会一份子为陌生人付出的人,自身或其家庭最终都能作为社会一份子获益。”1984年,艾伯特戈尔呼吁禁止付钱购买任何一种人体部位,并推广相关法律通过,美国通过《国家器官移植法案》,明确禁止贩卖人体器官和组织,世界各国效仿了这一法案。

然而,禁止贩卖人体器官,并不能杜绝交易,相反,人体交易渐渐走入地下无人管控的灰色地带,在这里充斥着各式各样的犯罪。法律依然有空子可钻:个人无法直接买卖人体,但医生可以为自己提供的服务开出市场价格。患者没有付钱买心脏,但可以支付心脏移植的手术费用。

在《人体交易》一书中,提到了医疗隐私权某种程度上助推了黑市器官交易,捐赠者被抹去姓名,受赠者只会感谢医生,匿名使得买家购买人体部位时不再有任何疑虑,没有任何道德伦理的异议:器官不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的一部分,它得以变成商品。而不透明的供应链,使中间人得以掌控整个供应链。

在《人体器官交易实录》中,从人体交易的利益链条中获利的每一方几乎都在为这种交易辩解,对患者来说,能让我活着的就是好的;对商人来说,能让我赚钱的就是好的;对做这种不合法的手术的跨国医生来说,除了巨大的利润,他们在心理上,认为自己是拯救者。

似乎每个人都从中各取所需,求仁得仁。但这不是事实,任何犯罪行为都不能用“利他主义”的理想掩盖。

影片中,有支持有偿器官捐赠的社会活动者,用这样的例子来阐述自己的观点:我的房子着火了,我的孩子在里面,我可不可以重金招募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我的孩子?我,和招募来的人,在这个案例中都没有任何问题。因此,用钱来买一个人冒生命风险来拯救我,这是两厢情愿的事,合理合法。

但这个例子真的可以复制到器官捐赠这个议题中吗?首先,这个例子极具个体性,而器官捐赠的规则则是一个系统,不可等同。说白了,你的游戏,你确定规则,但大家的游戏,一旦改变规则,其所引发的连锁反应是不可估量的。

游戏规则的改变,有偿器官捐献无疑可以让更多的人愿意捐献器官,让更多人获得器官。但问题是:需要器官移植的名单是无尽的,无偿有偿改变的大概率是进入名单资格的宽与严,因此,与捐献者同时增加的还有被捐献者,并不能本质上解决问题。而“有偿”将使得无数针对器官的犯罪更加猖獗,抢劫、杀人以获得器官在无偿器官捐献时都无法禁绝,当一切摆上台面,利益更加诱人,犯罪将成倍增加。

而片中医生、社会活动者们所说的穷人从交易中获得钱,摆脱贫穷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无疑是一种谎言或者幻想。一个绝望到贩卖自己器官的人,ta的生活也不会因为贩卖器官而跃升阶层,发生质的改变。这是个无法获得长期利益的选择,只会招来风险。所谓的“双方自愿”,不过是赤贫者被剥削时无奈的选择。

影片最后,那位等待肾脏的中年男子找到了一位自愿捐赠人,捐赠人是因为一位密友的去世而兴起为陌生人捐赠一个肾脏的想法。她的想法将拯救这个绝望的男子和他的家庭。但这样的幸运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呢?

看到这里,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即使谴责和道理何等冠冕堂皇,当灾难降临,没有那么幸运的我们,作为个体要面临选择时,这些宏观价值和道理是否还排在我们价值序列的首位呢?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