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衡阳铁路公安处获悉,19日发生的高铁“霸座”事件女乘客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衡阳铁路公安处通报称: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9日,网上传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女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与其反复沟通请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女乘客坚持拒绝并称自己没有坐错座位。
事件发生后,铁路公安部门随即介入调查,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记者 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