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马斯洛:“通过工作自我实现”这套话语的阴暗面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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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工作?许多人可能会以“交易”为理由,给出一个简单的答案:我们工作是为了赚钱。对于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braham Maslow)及受其“动机理论”启发的管理界学者来说,人们的工作动机无法仅仅以工资单来衡量。相反,马斯洛和他的追随者在管理类文献和培训研讨会上辩称,人们还为了满足更高层次的心理需求而工作。人们工作是为了完成自我实现并追寻意义——如果在世俗现实的职业生活中确实存在着“意义”的话。

“需求层次理论”(hierarchy of needs)最早由马斯洛于1943年提出,它是关于人类动机的一个重要理论,将所有动机以阶梯式排列:从基本的生理需求(如:食物和庇护所)到安全、归属感、尊严,以及最顶端的出于自我实现的动机。这个阶梯最高层的自我实现动机在当时是具有前瞻性的,它驱使人类在世界中寻求意义和成就感。

马斯洛的著作在1950年代和60年代时期开始影响管理领域,当时商贸界舆论和管理理论学家选择了人本主义心理学以适应新时代的管理动机理论。对于马斯洛来说,企业既为他提供了一种观察人类心理的实验场所(他曾担任加利福尼亚一些公司的顾问),也为人类提供了通过自我实现的工作去实现其更高层次需求的场所。

为什么美国的公司会对需求层次理论感兴趣?他们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该理论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提供了一种重大的人类心理学阐释,并为人员管理提供了一种实用指南。正是因为需求层次理论中两种特质之间的张力(其简单的图表和丰富的社会理论),它才获得了如此巨大的影响力。

1960年代各种社会实验风靡,各家企业也正在尝试新的工作结构和方式。在反对现行社会规范、社会运动和消费者社会兴起的背景下,管理类作家和社会理论家都认为,价值观念正在很大的范围内发生转变——这种转变要求有新的方法来进行人员管理和向消费者营销。

管理界学者使用马斯洛的理论来开发新的“参与式管理”(participatory management)理论,该理论认为应在工作中赋予工人更多的自主权和职权。在回应对“官僚主义繁文缛节和高高在上”的批评时,管理专家运用了需求层次理论来论证:心理成就感并不反对公司资本主义,二者实际上是相容的。我们可以努力工作、赚到钱,并享受快乐。双赢吧?

在需求层次理论的管理相关讨论中,有待解决的一个紧迫问题是:所有工作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为自我实现提供空间?需求层次理论确实承认,不同的个体和组织之间存在一系列的差异,这表明,对于某些人而言,工作就只为了赚取工资。一些重新设定工作(内容)的实验,确实试图考虑到公司内金字塔中各个层级的需求,从门岗工作到决策层,但却常常以华丽的言辞代替了真正的变革。管理学学者、美国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克·赫兹伯格(Frederick Herzberg)使用需求层次理论在《工作动机》( The Motivation to Work )一书中辩称,公司不必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因为更好的福利只是让员工享受,并不能提高生产力。这是动机的阴暗面。

在一个按照“层级”组织结构管理的公司中,一种被称作需求“层次 /层级(hierarchy)”的动机理论被采纳,当然并非偶然。需求层次理论很容易映射到工作层级结构上,其中最顶层的工作为自我实现提供更多的空间(同时还付给更高的薪水)。工作和工人都面临着自我实现的分配不均,在被贬值的工作中,我们不预期能带来成就感,而另一方面,有的工作价值被高估,好像工作成了生活中唯一重要的事情。

作为一种内在动机理论,需求层次理论强调内在动机,而不是外部奖赏。根据该理论,你的老板不需要惩罚或奖励你,因为你将拥有自己的内在动机,为实现某种意义和成就感而工作。这种职业道德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尤其是在当今的职业群体中,这种职业道德解释了为什么公司里一些员工有时甘愿少休假(自愿加班)。

马斯洛并没有发明“自我实现”的工作思想,实践这些思想的20世纪管理顾问也没有。我们可以追溯至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类似论调,它将工作视作一种精神上(而不仅是经济上)的职业——这种韦伯在1905年提出的职业伦理曾经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核心。的确,这种职业道德是一种既非常严格、又非常灵活的意识形态:尽管其本质性主张(即奉献于工作,将之视为生活的重心)始终不变,但其承诺的回报方式因特定的历史阶段而有所不同,比如承诺“社会/阶层流动性”,或承诺“自我实现”。

自从马斯洛首次提出现今标志性的“需求层次理论”,几十年来,该理论已经拥有了它自己的生命力。到1980年代,它已牢固地根植于商业类教材和管理类教育之中。例如,一些营销公司在他们的广告工作和管理培训中都采纳了需求层次理论。以其标志性的金字塔形式(金字塔形式并非由马斯洛本人所创造)来呈现,需求层次理论在管理类教材和网络中继续传播流行。甚至超出前述范畴之外。最重要的是,支撑需求层次理论的思想和意识形态现今仍在人们对工作、社会和自我的关注中继续产生共鸣。

在撰写本文期间,我发现自己也难以摆脱“需求层次理论”。在学术工作的氛围中,撰写有关职业道德的文章同样难以摆脱需求层次理论。与创意产业和非营利领域的工作一样,学术工作尤其容易受到言语吹捧的影响,即从业者的工作应该是以激情(而不是薪水)驱动的。如果你不热爱学术(博士学位)或创意产业,又为什么要从事它?

社会文化经常鼓励人们“从事你热爱的工作”——没有什么比这更好地例证了“自我实现”类工作的希望与冒险。“从事你热爱的工作”之提法向来广受褒贬,其中指出了该提法的阶级歧视本质,并主张不要将工作与生活混为一谈,也提醒了我们,倦怠可能只是“自我实现”类工作的另一面。

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应将工作当成一种理想,或者我们应当全身心地奉献于工作。要求缩短工作时间、由国家和各机构提供更完善的服务,或增加父/母亲育婴假——这都是在要求我们作为一个社会,应在工作之外,给个人生活、休闲和照料(责任)留出一定的空间。

我的观点不是说工作不应该有意义,或工作中就没有快乐。我的观点是,在接受“通过工作实现自我”的管理类观点之前,我们应当慎重思考,因为这类观点有可能损害支配着工作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工作就是工作。不管现代工作场所配备有多少冷饮冰箱或冥想课程,也不管有多少出发点善意的培训导师在向你展示(需求层次的)金字塔幻灯片。

本文作者Kira Lussier是科学、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历史学家。她是多伦多大学管理与创新研究所、多伦多罗特曼性别与经济研究所(Rotman’s Institute for Gender and the Economy)的博士后研究员,同时是多伦多大学技术科学研究室的合作研究员。

(翻译:西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