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评论员
董一凡**
3月21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欧盟境内有商业活动的数字企业征税。在当前欧美经贸关系因特朗普的钢铝税收方案而日趋紧张的背景下,众多舆论分析将其看作对美国的贸易报复。事实上,这项征税建议是欧盟就数字市场长期规划的一环,早有安排并目标明确。然而,这无论对欧盟还是全球数字产业都是一把双刃剑,将加剧数字经济领域的全球博弈。
由于欧盟巨大的人口、经济规模体量,成为世界最大的数字市场之一,每天产生海量的业务量和数据量。欧盟委员会数据显示,每天欧盟将发送200亿封电子邮件、1500万条社交媒体信息,完成6500万次网上搜索,预计至2020年欧盟数字经济市场规模将达到7390亿欧元,占欧盟GDP的4%。但其巨大市场上却并未立足一家属于欧盟的世界级数字企业,全球有名的数字巨头均立足美国、中国和日本,出名的数字企业仅有爱沙尼亚的Skype,开发“愤怒的小鸟”游戏的的芬兰公司Supercell。从欧盟的立场上看,欧盟的市场应该被打造成培育本土数字公司的温床,而非国外数字企业获利的乐园。
因此欧盟自己在2015年提出了《数字单一市场》战略,作为打造数字经济的宏观顶层设计。提出扩大投资技术支持,建设更新基础设施打造创新平台等措施,创造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其中关于数字税收也是规划的重要一环。对于内部欧盟自己将破除成员国间数字税收的规则分化与技术壁垒,从欧盟统一的税收制度,建设对数字企业友好的税收环境。
外部的规划上,欧盟则要以数字税收来规制外国公司在欧盟内的经营。近年来欧盟频频要求对谷歌、苹果、脸书的数字企业征税。如苹果公司在爱尔兰的分公司屡屡被欧盟调查,怀疑其是否利用爱尔兰的低公司税政策回避欧洲其他国家营收而产生的税收,欧盟甚至责令爱尔兰向谷歌追讨110亿欧元的欠税。法国等大陆国家频频呼吁对谷歌征收特别税,甚至连一向持商业友好态度的英国都曾扬言向谷歌要钱。而随着数字经济领域的潜力不断被挖掘,从欧盟到成员国普遍认为,欧盟不应在参与这一新兴领域时仅仅扮演大市场的角色,外国公司不应“毫无代价”地在欧盟市场牟利。欧盟整体的数字税收政策作为《数字单一市场》战略的组成部分而逐渐浮出水面。2017年9月,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的财长联名致信欧盟,要求建议数字企业征税政策。同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在其每年例行的“盟情咨文”中提出,将数字企业税收纳入欧盟的政策发展计划。应该说,本次的数字市场税收倡议已经过长时间策划,在成熟的时机一举抛出。
此次欧盟的新税法为了切实保证税收,创造的“数字存在”概念,破解了数字企业逃避营业税的前提。与实体经济不同,数字企业在提供服务的地区并不需要建立实体企业组织,也很少发生传统的经济行为,却通过提供服务获利。而欧盟新税法则将“数字存在”作为税收一举,远期目标提出只要在欧盟某一国家一年内提供的数字服务价值超过700万欧元,用户超过10万人或商业合同超过3000份,满足其一就被认定为征税对象;而在近期则设定了欧盟年营收达到5000万欧元或全球年营收超过7.5亿欧元的标准。这些规则使得互联网巨头以传统手段规避税收更为困难,释放出的信号即是欧盟外的大企业只要在我的地盘做买卖,就要接受“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现实。以欧盟暂时设定的3%的税率计算,其年征税额将超过70亿欧元。
从全球层面上,欧盟此举也是在弥补政策空白,抢抓规则先机。当前,国际税收改革正处酝酿发酵期,是二十国集团峰会等多边经济治理场合每年必不可少的话题,但各国因跨国公司、避税岛、规则构建等方面的分歧,迟迟难以达成具有约束力的框架。欧盟则一向以反避税、增加治理的旗手自居,其在攫取政治光环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求向新规则塞私货,保护自身经济利益。随着美国特朗普政府推出税收改革,国际税收治理进入单边行动期。各国一面在多边场合大谈合作放话,一面纷纷以国内规则推进来跑马圈地。而欧盟的新税法,正是要在数字经济这一新领域中为将来规则话语权制定优势,同时加强欧盟数字市场的准入管控。而这种事实上逆经济全球化潮流而动的做法,不仅受到美国大型数字企业的驳斥,国际组织也纷纷表示担忧。经合组织报告指出,欧盟数字企业税收法案将降低市场开放程度,最终有损技术和生产力提升的进程,有悖于欧盟打造自身数字竞争力的初衷。而随着欧盟相关规则的落地和实施,全球主要数字产业大国也将对数字市场治理投入更多关注,规则与相互市场准入上会有更多博弈。
作者简介:
董一凡,亚太智库研究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领域欧洲经济、欧盟一体化。
(来源:亚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