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駐首爾記者姚琪琳】被稱為韓國史上最嚴反腐敗法案的《禁止不正當請托與收受財物法》(又稱《金英蘭法》)28日起正式生效,法案旨在根除公務人員的貪腐行為。
法案草案由韓國首名女性大法官金英蘭於2012年提出,2015年3月獲國會審議通過,2016年9月6日法案施行條例獲韓國政府國務會議通過。
按照法案,韓國全國各級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教職員工、媒體從業者等及其配偶,接受宴請、禮品和紅白喜事禮金的金額不得超過3萬韓元(約合180元人民幣)、5萬韓元(約合300元人民幣)和10萬韓元(約合600元人民幣)。如與職務行為有關,無論金額多少均屬違法。
法案規定,不正當請托包括介入審批和審批過程、人事升遷、入學、徵兵、業務檢查、住院不排隊等14個類型。提出不正當請托者,無論請托行為是否實際發生,都將成為處罰證據,而接受請托且與工作有關的一方,也會受到刑事處罰。
法案彌補了韓國原有法律的漏洞,規定不管是否與職務行為有關,如單次收受超過1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6000元)、或者年收受超過300萬韓元(約合1.8萬元人民幣)的財物或招待,都將受到刑事處罰。
分析認為,該法案的實施,將對韓國社會根深蒂固的公務招待、人情往來和請托文化等產生深刻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