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召家长给学校捐防疫物资,“非强制”也不可以

新京报网

text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湛江市麻章第二小学的老师在家长群里发了一份《社会捐赠倡议书》(简称《倡议书》),和一条关于号召家长捐赠物资的通知。此后,在微信群以“接龙”的形式呼吁学生家长为学校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

有家长质疑此举不妥,涉事学校称学校的做法是经过上级部门允许的,当地教育部门对此予以否认,称将介入调查。

当前,我国疫情形势已经趋于稳定,各地中小学已经逐步开学。作为聚集性公共场所,国家对中小学开学后的防护工作有严格的要求,明确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在开学前“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按理说,学校为防护疫情所需要的各类物资支持,都应由公家买单,涉事学校号召家长捐赠物资的行为,名为“自愿”,但看其具体操作,有将经济负担转移到家长身上之嫌,明显是打错了算盘。

而号称“非强制”的捐赠倡议行为,也暴露了当下家校关系的诸多痛点。

从涉事学校的做法来看,“倡议书+教务处教师组织+班主任老师动员+群内接龙”……这种家长自愿捐赠的“倡议”活动,可谓组织严密。与其说这是一份“自愿”捐赠的公示,不如说是一份家长是否“自愿”支持学校和老师工作的“备忘录”。

学校和家长的关系,本来就很微妙。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家长通常不太会违背学校和老师的意志,教师的要求对家长而言往往有种“权威性”。也因此,家长面对学校方面组织的“自愿捐赠”活动,更容易陷入不得不“自愿”的窘境,造成一种实质性的“道德绑架”。

你看,倡议书是班主任老师发到群里的,且还有通知“家长们请注意…疫情就是命令…希望家长们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面对“命令”,家长们若不“自愿”,心里踏实得了?

说白了,家校关系中既存在敏感成分,一旦涉及到利益问题,学校理应注意规避。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家校关系,学校要避免和家长“谈钱”。

疫情防护当然重要,防护物资也不可不备,但说到底,家长并没有为学校置备防护物资的义务。筹集防护物资,目的正确也不可忽略程序的正义。

如今涉事学校说是“经过上级部门允许的”,当地教育部门又回应“没有下发过让各级学校向家长募捐防控物资的文件或建议”,二者之间究竟哪个环节出了偏差,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还需要厘清相关责任。

如今,复学在即,各地中小学的防护物资准备工作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发生在广东湛江的这起事件,显然给我们提了个醒。对于各地的防护物资准备工作,各级教育部门理应加强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