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欧盟呼吁立即释放香港遭到逮捕的人士,并且说这违反了“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并且还有人保持高度担忧,中方对此有何评论?华春莹表示,首先我想说,你提到个别人对香港警方的正当执法行动妄加评论,是严重干涉中国主权和内政,中方坚决反对。香港警方依法拘捕一批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活动分子,他们的行为绝不是所谓的“行使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合法权利。香港国安法对于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是有明确定义的,而且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两个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我们多次强调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外部干涉,他们没有任何权利要求中方释放中国依法拘捕的犯罪分子。
“我也想就这个事情再多说几句。在美国和香港发生的是相似的情景、相似的口号,为什么有些人做出了不同的反应?为什么同样的抗议者到了美国就是‘暴徒’,到了香港就是‘民主英雄’?为什么在美国就是‘捍卫民主自由’,在香港就成了‘压制民主自由’?有绝对的自由吗?”华春莹反问道。
华春莹表示,今天上午美国白宫发言人电视声明中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和平集会自由,但昨天在华盛顿看到的不是和平集会,他们破坏了第一修正案的权利。而且他以最强烈的措辞谴责暴力行为,称触犯法律者应该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一些社交媒体对美国的领导人也采取了限制的措施。这说明即便在美国言论自由也是有界限的,滥用所谓的自由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为什么在美国不可接受的事情,香港必须被接受?为什么在美国都不允许的自由,必须要求香港允许?
华春莹说,在香港发生的事情,事实经纬是清清楚楚的。
华春莹介绍道,香港特区政府和警方也详细介绍了有关情况,阐明了立场,香港媒体也进行了大量详细的报道。有关人员的作为是涉嫌违反国安法,他们的目的是要颠覆特区政府,危害国家安全。其行为与民主自由无关,政见不同与企图严重破坏政府依法履行职能之间是存在清晰界限的,任何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都不会允许。
“英国对香港统治期间,香港民众有什么权利和自由?”华春莹表示,1976年英国政府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通过保留的方式明确指出,公约所规定的定期选举规定在香港是不适用的,公安条例和社团条例也都对集会游行和结社作出了严格的限制。正是在香港回归祖国以后,才真正建立和发展起了民主制度。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推进香港民主发展作出的巨大努力,是不允许任何人来否定和抹黑的。
华春莹指出,我注意到有些个别的媒体也说,在香港发生的事情和在美国国会发生的事情是不应该做比较的,是不同的。如果非得说不同的话,我想至少有两点不同:
第一是在香港发生的,在2019年7月冲击香港立法会的那些暴徒打砸破坏立法机构,追杀无辜的民众,用汽油弹和匕首攻击警察,这样的罪行比在美国爬上国会的外墙、冲进国会更是严重、更恶劣,更应该被定义为暴徒、叛乱、恐怖分子,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第二,在美国国会发生的事情是美国人自己组织的,而香港是有外部势力策动策划、组织、指挥和实施的,美国一些人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这样一种双标行为,反映的是某些人心中的优越感和意识形态的偏见。”她说。
华春莹强调,涉及到怎么定义民主和自由的问题,你在中国可能会听说过,中国老百姓有句话叫做“金杯银杯不如口碑”,一个国家到底人民有没有民主、有没有自由,关键要看老百姓满不满意,有没有获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是全体社会成员还是极少数人在真正享受自由和发展。与一些国际学者说美国现在政府属于1%、依靠1%和为了1%不同,中国政府代表、反映和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致力于确保每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我们的民主是广泛、真实和管用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自由得到了有效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也取得了明显进步,人民的自由事业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且不要说我们成功使8.5亿人摆脱贫困,有国际学者讲,中国人民经历了过去3000年以来,历史上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30年。
华春莹表示,你也可能知道,在疫情发生之前,每年都有一亿两千万中国人自由地离开中国去世界各地旅游,然后又高高兴兴地自由地回到了中国。如果中国真的像个别的政客或者媒体说的那样,中国人民被压迫,没有自由,他们为什么会高高兴兴地又回到中国呢?而且我刚才也提到,国际民调连年指出,中国政府享有的满意度和支持率都是超过了90%,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华春莹最后指出,在中国的民主自由这些问题上,对中国做出种种指责的人,要么就是不了解中国的情况,要么就是太过妄自尊大。我们希望相关人士都能够努力放下身段,来了解真实的中国。我们愿意向他们介绍中国的真实情况,同时我们也坚决反对他们以所谓的民主自由为名来干涉中国的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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