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舉行總統彈劾案最終庭審 樸槿惠全面否認指控

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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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韓國憲法法院27日進行對總統樸槿惠彈劾案的最終庭審,韓國國會及樸槿惠代理律師團,在法庭上展開彈劾結果公佈前的最後一次辯論。

此次最終庭審受到多方關注。“親樸”勢力與“反樸”勢力當日均在韓國憲法法院前集會示威,對憲法法院施壓。韓國警方在法院周邊部署了200多名警力,以防發生突發事件。

庭審於當地時間下午2時正式開始,法官在詢問是否有另外提交的證據後,控辯雙方開始進行最終辯論。國會方面列舉了包括“歲月號”沉船事故在內的17項彈劾理由,強調彈劾理由充分。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委員長權性東(音譯)代表公訴方闡明了彈劾理由的正當性,稱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樸槿惠存在違法和違憲行為。

針對國會的指控,樸槿惠代理律師團在庭上反駁稱,國會提出彈劾總統的事由證據未經證實,總統並不存在被彈劾的重大過失。就“歲月號”沉船事故發生時總統的行蹤問題,樸槿惠方面認為公開沉船事故發生後總統7個小時行蹤的要求並不妥當。就“親信幹政”事件當事人崔順實運營的公司獲取各種“特權優惠”的相關質問,樸槿惠方面堅稱,樸槿惠未從中謀求私利,也從未幫助崔順實牟取個人私利。針對總統將青瓦臺機密檔洩露給崔順實,並讓其介入國政一事,樸槿惠方面否認稱,並不存在崔順實左右國政的說法,只是就講稿中的措詞徵求其意見而已。

當天,樸槿惠本人仍舊沒有出席庭審,但其通過書面材料陳述了自己的立場。在這份書面材料中,樸槿惠全盤否認了相關指控,稱在國內外局勢嚴峻複雜的情況下,因個人的失察過失給國民帶來創傷並拖累施政一事令其愧疚,但自己從沒有為謀求一己私利或幫助他人牟利而濫用或行使總統許可權。

按照韓國法律,最終庭審後,憲法法院將進入內部審結程式,起草相關文書。韓媒預計法院將於兩周內宣佈最終結果。

憲法法院從1月3日起至今共進行了17次庭審,樸槿惠律師團期間一直主張彈劾總統的證據均未經證實。律師團此前還提請法院對62家涉案企業進行案情詢問,申請新增39名證人等,被質疑是故意推遲庭審日程。

憲法法院原有9名法官,在審理進行過程中,前憲法法院院長樸漢徹於1月31日卸任,彈劾案開始由8名憲法法官審理。3月13日,代理院長李貞美也將結束任期,屆時僅剩下7名法官。如果憲法法院未能在李貞美卸任前結案,只要有2名法官反對,彈劾決議即可被駁回,樸槿惠將重新主政,韓國將按原計畫在今年12月舉行總統選舉。如贊成彈劾案的法官人數超過6人,彈劾案即獲通過,樸槿惠將被解除總統職務,韓國將於60天內舉行下屆總統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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