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6日电 据西藏卫健委网站消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6日发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西藏自治区应急总体预案(试行)》,结合西藏疫情发展形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3月6日24时起将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Ⅱ级,部分地区按Ⅲ级响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