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也在影响这一市场再融资项目的进行。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随后,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实施注册制的四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交易所同步发布配套规则文件,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再融资注册办法》),完善了创业板小额快速发行方式。
具体而言,对于“小额快速”,即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年度授权申请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做出简易程序的制度安排。
按照新规,交易所需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
不过“小额快速”再融资通道的完善,并不是对上市公司的放任。
证监会方面特别说明,相关简易程序的实施基于对发行人诚信和中介机构勤勉尽责的信任,一旦发现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中介机构在小额快速证券发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作出三至五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和保荐人小额快速融资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希望市场主体能够自觉诚实守信,共同营造融资环境良性循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