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生产监管“无标可依”亟待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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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日报讯】记者近日接到浙江省嘉兴市政协委员王丽萍题为《关于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提案称,近年来,屡见报端的中药安全事件令人担忧,中药材质量不过关,是引发中药安全性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提案例举的数据显示,中药饮片不合格率一直高于西药,针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2003年中药占10%,而到了2013年,这一比例上升至17.3%。王丽萍指出,当前中药材市场主要存在四大问题:首先,伪品、替代品日益增多,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同品种混用等现象;其次,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现象严重;同时,炮制不规范,严重影响临床疗效;最后,运输储存不当,导致霉变和污染。

记者随后就这一问题采访了浙江省农业厅质监处处长王建伟。他认为,当前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最突出的问题是,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监管者,都陷入了“无标可依的尴尬境地。

王建伟表示,针对中药材生产环节中的病虫害防治,目前主要依靠化学防治,但在国家层面,无论是包括选地栽种、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到采收加工等技术要求,还是投入品要求等方面,都缺乏专门针对中药材的生产标准,关于中药材的登记农药更是几乎没有。这就导致违规用药、滥用药、误用药等现象时有发生。

不仅是生产者,就连专业的检测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也因缺乏专门针对中药材的检测方法和标准,陷入实际操作“无标可依的尴尬境地。王建伟说,目前,在中药材的生产、加工、储存等各个环节,均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到底属农产品还是中药,标准不一、模棱两可,导致各监管部门间出现真空地带。

这样的状况在全国成为普遍现象,无疑对中药材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利。浙江是全国中药材重要产区之一,近年来,针对中药材的病虫防控、用药管理和质量管控等,该省已有了一系列探索。如:提高中药材生产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组建中药材协会,制定、更新、完善中药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快中药材农药的登记以及农药残留标准的制订,等等。

不仅如此,在县级层面,浙江也有不少探索。例如磐安县于2002年就组建了由药材经营大户、种植大户、加工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构成的中药协会,这两年,针对中药材质量安全指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缺失这一现状,专门由协会主导,制订“磐五味联盟标准,同时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实现行业自律。该探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帮助很大。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磐安的探索仅限于一定区域内,具体执行起来还存在许多阻碍与困难。王建伟认为,要解决中药材生产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最终仍要靠国家层面及各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清晰的、完善的标准体系和法规政策,只有做好顶层设计,各个地方才能结合实际情况,更好地促进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