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疫情影响房产销售回款,光大信托一产品出现延期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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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信托业的影响正在逐步加深,信托产品逾期风险上升。

2月20日,界面新闻记者独家获悉,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大信托”)旗下“光大信益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光大信益21号)出现延期,预计将延期1-5个月。

据了解,该产品募集于2018年,募集规模4.95亿元,期限为2年,付息方式为自然半年付息。第1期于2018年01月31成立,合同年化收益率约定100万-300万(不含)为8.5%,300万-1000万(不含)为8.8%,1000万以上为9.0%。

据悉,融资方为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庆阳能化集团),资金用途为用于“气化庆阳”项目建设。风控措施上,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庆阳经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人子公司庆阳能化集团宏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土地抵押担保。还款来源上,“气化庆阳”项目的项目经营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庆阳能化集团的经营收入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担保人庆阳经发的日常经营收入作为第三还款来源。

光大信益21号第一期本应于2020年1月31日到期,受疫情影响,各地延期开工,29省发布延迟开工通知,仅有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尚未在省级层面发布延迟通知,不过其辖区内部分地市已明确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所以产品到期日顺延,但截至发稿,该产品仅支付了利息,本金未支付。

去年11月,光大信益21号发布风险预警,约定用相关房产项目销售回款作为新增还款来源。

与此前延期的中建投信托安泉404号(杭州美好)类似,疫情影响到了房产销售的进度和资金归集,“庆阳金融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销售回款作为该信托的还款来源,受到波及。

2月18日,根据光大信托发布的光大信益21号相关产品公告,光大信益21号前三期预计将延期1-5个月。光大信托表示,已与融资人就后续还款来源及增加增信措施等情况达成一致方案,并已签署《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及《资金监管协议》,锁定“庆阳金融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销售回款作为该信托的还款来源,但受春节假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因素影响,“庆阳金融中心”商业综合体销售回款进度滞后,信托计划前三期难以保证按时清算,预计将延期1-5个月。光大信托表示将恪尽职守,争取尽快完成清算。

天眼查资料显示,庆阳能化集团是庆阳市政府注册成立的全市唯一一家以能源化工产业开发和相关配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国有独资企业,下设能源勘探开采、开发利用、钻采工程服务、机械制造维修、能源开发融资担保等5个股份制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5亿元,中长期计划为120亿元。大股东为庆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92.08%,二股东为国开发基金有限公司,持股7.92%。庆阳经投大股东为庆阳国资委,持股84.47%,二股东为国开发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5.53%。

实际上,庆阳能化集团作为融资方、庆阳经投作为担保方的其他信托公司信托产品早已出现违约。

另据界面新闻记者独家了解,中泰信托.庆泰1号通过国民信托.民泰1号单一信托计划投向庆阳能化集团,募资2.7亿,该产品在早在2019年5月出现违约。截至2019年5月底,庆泰1号剩余信托规模为6740万元。

据悉,中泰信托于去年11月起诉了庆阳能化集团、庆阳经投。一审判决于2019年12月11日依法生效,并开始起算一审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履约期十天),案件不再有二审诉讼。中泰信托表示,履约期结束,庆阳能化、庆阳经投未履行生效判决,已达强制执行立案申请条件。此后中泰信托启动强制执行立案申请,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月10日受理执行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光大信托是在原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原甘肃信托”)基础上于2014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重组后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64.18亿元,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集团)直接控股,是中国光大集团金融板块中与银行、证券、保险并列的四大核心子公司之一。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9亿元,同比增加87.43%,实现净利润11.17亿元,同比增加112.04%,管理资产规模达到5739.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