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靖
5月15日,证监会在北京举办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宣布启动“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围绕投资者关心的投保重点、热点问题,阐述了最新的监管态度。
阎庆民强调,投资者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把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作为监管的主题主线,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大投保”理念,积极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和救济渠道,切实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获得感。
此外,将大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继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切实回报投资者。适时研究启动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一竿子”到底的维权机制。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逐步建立全国投资者数据库,推动完善在线法律援助等工作。
“我国资本市场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截至目前,A股投资者数量已超过1.8亿。”阎庆民指出,“站稳资本市场监管的人民立场、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践行初心使命的内在要求。”
当前,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证监会认真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深入推进以注册制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资本市场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文化理念等正在发生日益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有利于全面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市场生态正在逐步形成。
阎庆民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始终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更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让投资者更加公平地参与到资本市场。这是新时代资本市场重要的使命和责任,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改革宗旨之一的“强化投资者保护”进程也在不断探索中发生了显著变化。
目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成立、新证券法的实施、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宣判……一系列针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在持续实践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石。
证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证监会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
五方面营造“愿意来、留得住”市场环境
如何着力推动解决一批广大投资者关心的实际问题,努力营造投资者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
阎庆民强调,过去一年来,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防控疫情、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具体为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继新证券法施行后,《刑法修正案(十一)》顺利出台,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过低的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指导性文件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证监会正会同立法司法机关等方面,加快推动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这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夯实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治基础。
二、投资者救济赔偿取得新突破。在最高法和地方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正式出台,普通代表人诉讼已有案件宣判。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已经落地,这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通过特别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安排,将大幅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有效解决受害者众多分散情况下的起诉难、维权贵的问题。
三、是投资者权利保障和回报机制建设取得新提升。投资者保护的“工具箱”不断丰富,2020年各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6100余件,调解成功4900余件,涉及金额超过8亿元。目前,累计已有5万多名投资者通过纠纷多元化解、支持诉讼、先行赔付、示范判决等各类维权机制挽回损失。12386服务热线累计处理投资者诉求60余万件。督促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和回购力度,去年上市公司分红金额创历史新高。连续6年发布《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社会各方给予广泛好评。
四、是投资者教育服务取得新成效。证监会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以来,长效协作机制推进顺利、成效明显。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累计在近5000所学校开展教学试点。全国范围内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已达140余家,投资者教育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五、是投保国际合作取得新成果。今年1月份,由中国证监会牵头、英美法等14个成员辖区的监管机构参加的《全球中小投资者投诉处理与权益救济》文件获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理事会审议通过。这是我国首次在投资者保护领域牵头开展国际文件的制定工作,充分体现了国际组织对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成效的认可。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连续两年大幅提升,从119位提升至28位。
强化“大投保”理念,重点做到“四个一”
“投资者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把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作为监管的主题主线”,阎庆民强调,“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大投保’理念,积极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和救济渠道,切实增强投资者的安全感、获得感,重点做到‘四个一’。”
一、进一步推进“一系列”的资本市场改革举措。大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继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切实回报投资者。坚持“零容忍”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违规乱象,持续优化市场生态,增强投资者信任和信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动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努力提升专业能力与合规管理水平,更好发挥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为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维护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更坚实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一揽子”的配套制度体系。紧紧围绕推进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加快有关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抓紧完善相应的工作措施和标准。适时研究启动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
三、进一步健全“一竿子”到底的维权机制。发挥投资者行权维权“机制群”效应,推动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充分发挥投保利器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总结先行赔付等机制成功经验,丰富支持诉讼实践案件,推广有益做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丰富“一篮子”的便利服务。加大科技手段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运用,用好投资者服务热线、办好投资者自己的网站,逐步建立全国投资者数据库,推动完善在线法律援助等工作,使投资者维权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充分发挥投教基地优势,继续推动投教纳入国民教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看得见”的服务,开展“记得住”的活动,输出“用得上”的知识。
阎庆民表示,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汇聚各方合力,希望立法司法机关、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和媒体朋友继续关心、支持投资者保护工作,也希望广大投资者持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共同营造健康可持续的良好发展生态,推动投资者保护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三方面加强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加强投资者保护是事关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公司的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中证协携手各证券公司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投资者服务和保护工作,但实践中各公司工作成效参差不齐,与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在2020年“落实新《证券法》,加强投资者保护”行动倡议基础上,中证协还研究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自律规范。《规范》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出自律要求,《规范》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出自律要求:一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组织和机制建设。二是明确基本的投资者保护行为要求。三是完善自律管理体系,着重声誉约束。建立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评估和自律检查机制。
此外,为了规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中证协、中期协、中基协联合发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指引》定位于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目的是为各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各类投诉事项提供标准和规范,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协调和督促经营机构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