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基本法”確立 將加速行業洗牌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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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央行、工信部、銀監會等10部委出臺《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是中國首次就網際網路金融出臺全面的政策措施,也第一次明確了網際網路金融的邊界,近年來蓬勃發展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終於走出“監管真空”的尷尬。

指導意見對多年來民間的金融探索給予肯定,對網絡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網絡基金銷售、網絡保險、網際網路信託和消費金融等諸多領域的業務做出了詳細的規範,也對行業的一些不良傾向敲響了警鐘。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落地對於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而言,是“強心劑”,也是“指南針”和“警示燈”,在鼓勵行業發展的同時,也宣告了“野蠻生長”時代的結束。

“監管層充分肯定了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提出鼓勵合格的網際網路金融公司上市,還鼓勵網際網路金融機構與傳統金融機構共享信用信息,給網際網路金融制訂了一個明確的邊界和身份,這是行業的重大利好。”安心de利創始人劉延鋒表示。

股權眾籌行業也因此受到鼓勵。中國成立最早的股權眾籌平臺之一“天使匯”CEO蘭寧羽表示,非法集資的判定條件中,有一條就是不得面向公眾籌集資金,這使得一些平臺不敢開展宣傳。然而,指導意見對股權眾籌的定義是“通過網際網路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公開”二字,打消了行業在產品宣傳方面的顧慮。

不過,業內人士從指導意見中讀到的,不只是鼓勵與支持,更有嚴格的規範。

近年來,蓬勃發展而又亂象迭出的P2P(網絡借貸)行業一直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跑路”現象時有發生。此次指導意見頒布,首次明確了P2P的監管規範——銀監會監管P2P領域,且將P2P劃為“個體網絡借貸”範疇,明確了其作為資金撮合仲介的性質,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範。

和信貸創始人安曉博說,意見明確了P2P的底線,再次明確監管部門。隨著之後銀監會的具體監管條例出臺,P2P行業可能迎來行業大洗牌。

此外,指導意見對資金存管提出了嚴格要求:“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然而眼下很多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都是採用第三方支付機構做資金託管,此後,這樣的方式或許行不通了,銀行將成為絕大多數網際網路金融公司的資金存管方。

指導意見強調了監管層對於網際網路金融“政策基礎設施”的重視——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落實和完善有關財稅政策;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培育網際網路金融配套服務體系。可以看出,監管的關鍵詞不僅是“管”,還有“服務”。

網際網路金融千人會秘書長易歡歡表示,可以預見,指導意見出臺後,一批不規範的平臺將受到影響,行業“野蠻生長”時代結束,將迎來大洗牌;同時,傳統金融機構與新興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之間的聯姻也會層出不窮。

“並購重組即將大規模發生,金融機構的網際網路化是下一階段的最大看點。”易歡歡表示。

指導意見的落地效果,仍有待監管配套政策出臺。短融網創始人王坤說,目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風險正在加速積累,“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非常突出,行業普遍存在關聯交易、虛假信息披露、剛性兌付等問題。

王坤認為,目前行業已經度過了早期粗放發展的階段,他呼籲之後出臺的監管細則能夠更為嚴厲、具體地監管平臺的各种經營行為,加大對平臺違規的處罰力度和違約成本,逐步使網際網路金融在法律框架下走向健康發展的軌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