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暫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更側重引“才”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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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顏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14日發表2015年施政報告,宣佈自1月15日起暫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特區官員表示,暫停這一計劃的目的在於優化香港引進人才的結構。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香港特區政府制定的一項投資移民計劃,自2003年10月27日起推行。2010年10月,特區政府將申請這一計劃的投資門檻從650萬港元提高至1000萬港元,並將房地產投資項目從計劃中剔除。

根據這一計劃,投資者將不少於1000萬港元的資金帶來香港,就可以申請香港居留權。然而,這一計劃的重點是鼓勵外來投資者把資金帶來香港但不參與任何經營業務,即資本投資者來港居留,而無須以後在香港真正開辦或合辦業務。

截至目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已經批准了25000多個申請者,根據特區政府統計,目前審核中的該計劃申請數超過12000宗。這一計劃對申請者國籍有限制,內地的中國籍公民只有先取得第三地永久居留權才有資格申請。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當日下午的記者會上也表示,暫停這一計劃主要的考慮是,香港目前不缺資金,今天的香港環境及政策要求、目標與設立該計劃時不一樣,應該暫停推行。

梁振英說,現在不是要求要有多少資金來港投資,在一些領域,比如房地產的資金已經很多。他強調:“香港要爭取人才的‘才’,而非錢財的‘財’。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該計劃在2003年推行時正值香港經濟衰退,需要吸引外來資金來港以刺激經濟增長。考慮到特區目前的經濟狀況,不應再重點吸引資本投資者來港,而是應該聚焦吸引人才和專業人士,以及富有創意的企業家來港為本港經濟作出貢獻。

發言人說,暫停這一計劃也將有助於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處理目前已經提交但仍在審核中的申請。在梁振英宣佈暫停該計劃後,14日下午,有一些投資者趕在下班前趕往特區政府入境處大樓,以在最後時間諮詢或遞交申請表。

政府發言人解釋說,暫停該計劃並不影響入境處在暫停日之前收到的申請,包括已獲批准(即原則上批准或正式批准)及仍在處理中的申請。15日以後將不再接受該計劃的申請。

按照該計劃的現行規則,如果申請人已作出不少於1000萬港元的投資於獲許投資資產,而有關申請是在作出投資後的六個月內遞交的,有關申請可獲受理。

根據上述規則及作為過渡性安排,假如申請人的投資是在暫停日前六個月內完成,而申請是在作出投資後的六個月內遞交的,有關申請在暫停日之後仍會獲受理。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該計劃的其他資格準則,申請才可獲得批准。

香港分析人士指出,暫停該計劃的消息讓本地投資移民仲介機構“大感意外。實際上,在2014年下半年起市場上就有小道消息,預測特區政府將把該計劃投資門檻提高到1500萬港元,而大部分投資移民仲介完全沒有料到會被暫停。

與此對比的是,最新的施政報告提出,未來香港將推行試驗計劃,吸引已移居海外的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的第二代回港發展,放寬“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逗留安排,聚焦於吸引高素質人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