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的回响:“自由意志”究竟存在与否?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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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以来,对人生的探讨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我们有自由意志吗?20世纪晚期,有人认为神经科学对这个问题已经给出了很好的解答。神经学家本杰明·里比特(Benjamin Libet)、海恩斯等人认为,大脑在人意识到之前就做出了决定,所谓决定的意识仅仅只是一种生理上的“后知后觉”。然而近年来的科学研究又驳斥了这种观点。人是否有自由意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似乎永远琢磨不透。即便如此,究竟如何看待自由意志,依然是我们的道德准则、刑罚正义系统、宗教规范设立的基石,甚至触及生活的意义本身。但如果说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不过是物理规律的可预见结果,那么这一切社会制约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我们讨论自由意志存在与否之前,首先要厘清自由意志到底为何物。简单来说,人们普遍认为,如果我们的选择是预先注定的,那么自由意志就无从谈起,反之,人类就拥有自由意志。但如果你进行更深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这种观点显然是不恰当的。

为什么呢?让我们先来看看“预先注定的选择”中这个“预先”,这个定语完全多余。从定义上讲,所有“预先注定的选择”都是“被决定的”,而所有“被决定的的选择”也可以翻译成“预先决定的选择”。因此,我们讨论的重点就只在于,我们的选择是不是确定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由意志的选择”就等于不确定的选择。那么不确定的选择又是什么呢?也许这指的是随机选择,因为任何非随机的东西都隐含着某种倾向或必要性,从而决定了选择的去向。在决定论和随机性之间没有语义空间,也就是说我们的选择要么被决定,要么完全随机,没有第三种选择。这一点非常简单,但十分重要。因为我们常常认为,自由意志做出的选择既不是注定的,也不是完全随机的。

再看随机性。我们对随机这个概念的定义十分模棱两可。从操作的角度上看,如果我们无法在一个行为进程中察觉出其中的某种模式,会纯属偶然地形成任何模式。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小,但绝不为零。因此,当我们说,这个行为或者事件是随机的时候,只承认了自己对其潜在的因果基础不甚了解,因此,决定的是否随机,并不足以给自由意志之有无下定论。

决定的是否随机,并不足以给自由意志之有无下定论

再进一步,即使随机性可以定义自由意志,反身自省,当我们想到自由意志的时候,脑海中出现的并不是纯粹的随机性。自由选择并不是飘忽不定、空穴来风的,也不是待定不决的。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在进行自主选择,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选择是由“我”决定的。自由选择由“我”的取向、人格、好恶等等因素综合形成,而不是别的人、事、外界力量推就的。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选择无论如何都是已决定的,那么一开始讨论自由意志的意义在哪里?如果你仔细思考,答案便不言自明了。如果说我们的经验能够决定选择的方向,那么人们就拥有自由意志。人们明白自己的品味和偏好,并且能够时常感知到它,并且这些喜好能够表达一个人的自我。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做出的选择与这些喜好相符,那么这个人就有自由意志。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认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形而上的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选择是由我们大脑内的神经生理运动决定的)提出的观点反驳了自由主义呢?因为不管我们如何努力,都不会根据经验真正了解神经生理系统,自己身体里的神经活动也不例外。就我们的意识而言,大脑中的神经生理活动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人类能具体可感地体会到的只有经验中的恐惧、欲望和喜好,也就是我们“可感知的意志状态”(felt volition state)。因此,人们能够认识到的是这些现象,而不是颅内发射神经元运动的种种网络。所谓神经生理学与感觉意志之间的一致性只停留在概念上,而不是生活经验教给我们的。

现在,我们的关键问题就渗透到了整个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我们真正拥有的只不过是意识的内容,哲学家们称之为“现象学”。人类的整个人生就是由感觉与感知现象串联起来的。这些现象某种程度上是由某些物质、外部认识(例如神经元网络)形成,其实是基于上述的理论推导,而不是生活现实。这种论述是人们在概念推理的基础上创立并且坚信秉持的,而不是直接的感知。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一生中都无法真正认同这一点。

这样一来,自由意志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于形而上学的其中一个理论:我们是否可以把感知到的意志状态看作是外在而独立于意识的东西?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人就没有自由意志,因为人们只能够理解认同自己意识中的内容。但加入神经生理学只不过是我们感觉意识状态在外界实验中自我呈现的方式。换句话说,如果神经生理学只不过是意志的外显,而不是来源,那么我们就拥有自由意志。因为在后者的情况中,人们的选择是由感觉意志状态决定的,而这种意志状态又是我们对自我的表达。

叔本华

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如果颠覆我们习以为常的自由意志方程,就在形而上学的问题上开了一个小口以供讨论。根据19世纪哲学家亚瑟·叔本华的理论,自由意志是一种自然法则,来源于超个人的意志,而非来自于自然法则。感知的意志状态是人类思维与世界的基础。叔本华的观点尽管常常被所谓的专家错误理解和错误解读,但如果能够理解到叔本华所言实质的话,能帮助我们将貌似冲突的知识地图连接成片,调和自由意志与看似确定的自然法则。

我在新书《解码叔本华的形而上学》(Decoding Schopenhauer’s Metaphysics)中解释了这一点。对叔本华来说,任何事物的内在本质就是认知和意志。自然之所以是动态的,是因为其中潜在的意志状态为事物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前辈康德一样,叔本华也赞同,我们所谓的“物理世界”不过是观察者对于世界在头脑中产生的表象(representation)。但这个表象并不一定是未被反映的世界本身。

人们对于外部环境得来的信息似乎仅限于知觉表征,因此,康德认为,世界自体(world-in-itself)是不可知的。叔本华则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人们理解世界的途径不一定是感官,还能够通过自省。他的观点是,即便没有了任何通过感官产生的自我知觉(self-perception),我们依然能够体验自己内生的意志。

因此,在被反映和认知之前,我们的本质就是意志。人们的物理身体只不过是人类意志对外界观察的表现。既然我们的身体和外部世界都是通过表象来呈现的,叔本华便认为,外部世界和人类一样,本质上也都是意志。

通过叔本华充满启发的对现实的认识,意志确实是自由的,因为它就是一切。这种自由意志以自然中看似确定的法则的形式呈现,且反映了意志内在本能的连贯性。今天,在叔本华开创性的理论发表了200多年后,这位哲学家的作品依然能够弥合我们内生自由意志与现代科学决定论之间的冲突。

本文作者贝尔纳多·卡斯特鲁普(Bernardo Kastrup)出版了新书《世界观:现实世界的心理属性跨学科争论》(The Idea of the World: AMulti-disciplinary Argument for the Mental Nature of Reality)。卡斯特鲁普是本体论、存在论、思维哲学博士,同时也获得了计算机工程(可重组计算、人工智能)哲学博士学位。他曾任职于许多世界顶尖研究所,包括欧洲核子研究组织。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