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 | 世界首个禁止核武器条约生效,拥核国家坚决反对中国这个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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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广播公司报道,当地时间1月22日,《禁止核武器条约》——世界上首个禁止核武器的条约生效。

据报道,该条约于去年10月24日获得了第50个国家的批准,使其在90天之后,即1月22日得以生效。

根据这一条约,所有缔约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发展、试验、生产、制造、以其他方式取得、拥有或储存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它还禁止任何转让或使用核武器或核爆炸装置,以及威胁使用此类武器,并要求缔约国向其他国家推广该条约。

获得2017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国际废除核武器运动组织执行主任比阿特丽斯·菲恩(Beatrice Fihn)称,这是“国际法、联合国以及广岛和长崎幸存者的重大日子。”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该条约表明了对多边核裁军途径的支持。他在一段视频中说:“核武器带来的危险越来越大,全世界需要采取紧急行动,确保消除核武器,并防止任何使用核武器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消除核武器仍是联合国裁军工作的最高优先事项。”

禁止核武器條約.jpg

虽然该条约的通过被誉为消除世界上最致命武器的历史性一步,但它遭到了世界上拥有核武器的国家的强烈反对。

2017年7月联合国大会批准该条约时,得到了120多个国家的支持。但是,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等9个已知或被认为拥有核武器的国家都不支持该条约,由30个国家组成的北约也不支持。

作为世界上唯一遭受过核武器攻击的国家,日本也不支持该条约,尽管1945年原子弹爆炸的高龄幸存者要求日本支持。日本放弃使用和拥有核武器,但其政府表示,由于拥核国家和无核国家在这一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因此寻求一项禁令条约是不现实的。

对于这一条约,中国也表达了自己的态度。1月2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理解无核武器国家在推进核裁军进程方面的愿望和诉求,就全面彻底销毁核武器的最终目标而言,中方立场与“条约”并不相悖,中方正在以实际行动为维护全球战略稳定、不断推进国际军控和裁军进程作出自己的贡献。与此同时,中方认为,核裁军进程不能脱离国际安全现实,必须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原则,循序渐进加以推进。而《禁止核武器条约》违背了上述原则,有损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裁军与核不扩散体系。中方不认可、也无意签署或批准该条约。

确实,在当前的全球气候下,让所有国家加入要求他们永远不要拥有此类武器的条约即便不是不可能,但也挑战巨大。

(来源:亚太日报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