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廣東省日前出臺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稱,將使房地產稅等財產行為稅成為縣(市)級主體稅種。
記者從深圳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處獲悉,因房產稅存在較大爭議,中央已確定停止房產稅擴圍,轉為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工作。屆時,包括重慶、上海在內的已試點房產稅的城市,將全部按照新法實施。
上述深圳市地稅局負責人還透露,未來除了房地產稅納入地方稅種外,土地出讓金仍屬地方收入,因此地方的財政實力會增強。
房產稅停止擴容背後
去年3月的“國五條提出要擴大房產稅試點範圍。去年下半年,媒體報導杭州、廣州、深圳等地制訂的試點方案已經成形,第二批試點即將推出,但最後擴圍計畫卻杳無音信。
“房產稅不會再擴大試點了,因為新的房地產稅會在幾年後出來,現在再擴大試點已經沒有必要。上述深圳市地稅局負責人稱。
現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是1986年由國務院發佈的,該條例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納房產稅。但2011年,上海和重慶出於調控樓市等原因,開始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
在深圳房地產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李宇嘉看來,各界對房產稅的爭議主要在於法理上不正當。重慶和上海出臺房產稅是因調控倒逼,而現在房地產稅是屬於稅制改革的一環。今年從放棄房產稅的試點,到啟動房地產稅立法工作,也說明了此前兩地的試點失敗了。
“上海和重慶在試點房產稅過程中有很多問題,在抑制房價及增加地方稅收方面的作用不大,因此無法在全國推廣。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說。
根據上海公佈的2014年預算草案,今年上海預計徵收房產稅27.6億元,同比增長2.6%。而2014年上海土地出讓金收入預計超過1700億元,相比之下,房產稅對財政的貢獻僅是九牛一毛。
事實上,房產稅和房地產稅只差一個字,外界對此卻多有混淆。
顧雲昌告訴記者,有關房地產的稅收都算房地產稅,包括開發、流通、保有環節,前兩個環節的稅費包括房企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契稅等,而房產稅僅僅指向保有環節。目前,房地產開發和流通環節均徵稅,且稅負過高,但保有環節則缺失。
顧雲昌認為,要推進房地產稅立法,須理順整個稅收環節,該調整的調整,該取消的取消,做到不重複徵稅。
上述深圳市地稅局負責人表示,房地產稅是要把土地使用的稅收合併進來,主要是針對存量房。有了房地產稅後,包括住宅、寫字樓、商鋪等都要繳稅。
在房地產稅尚未立法之前,廣東省近日提出將使房地產稅成為縣(市)級主體稅種,引發廣泛關注。
“這不矛盾,因為現在基本可以明確的是,房地產稅屬於地方稅種,而廣東省只是先將其納入到地方稅種體系。上述深圳地稅局負責人告訴記者,房地產稅的具體立法過程、時間,均需要通過全國人大才能實行。由於房地產稅涉及到整個稅制改革,取決於中央推動改革的決心和力度。
房地產稅加快立法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日前公開表示,房地產稅的基調是加快立法。從具體時間表來看,2015年房地產稅應該進入立法程式,如果2016年能夠完成立法,2017年將正式依法全面實施。
“當時我與賈康在一起開會,他說的2017年前後只是個目標,房地產稅的立法需要徵求各方意見,還有個過程,但兩三年時間也差不多了。顧雲昌對記者說。
湖南省住建廳負責人稱,今年房地產市場調整的力度較大,在樓市企穩之前,政府應該不會急於推進房地產稅。
“現在已經明確房地產稅由中央統一部署,我們一切都需聽中央的,因此地方不存在做什麼準備工作。上述深圳地稅局負責人表示,房地產稅作為今後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與調控房價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上述湖南省住建廳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房地產稅尚未擺上議事議程,該省地方政府也從來沒有研究過,開不開徵按照中央的要求來。
李宇嘉告訴記者,從政府職能轉變和整個財稅體制改革的角度看,房地產稅制的設計是一項系統工程,既包括制度性框架的搭建,也包括現有房地產行業稅收制度的完善,要比簡單的房產稅試點複雜得多,時間上更長。
李宇嘉稱,在制度上,包括現有房地產稅制(如土地融資模式、房地產相關稅費)的作用績效和風險評價,過渡期的財政風險(如財政收入空窗)評估,以及向以房產稅為主的財產稅制轉變的預案設計,如縮短出讓年期、完全的產權出讓探索,即不再規定70年或40、50年的產權,而是擁有永久性產權。
此外,對現行稅制,李宇嘉認為,包括房地產行業綜合稅負評價,各環節稅種的梳理和減並,降低交易環節稅負,持有環節稅收種類的合併和綜合稅率制定,土地增值稅的改革和完善等都需要重新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