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哈佛為“平衡種族”歧視亞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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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中文網日前發表題為《哈佛大學是否歧視亞裔學生?》的文章,指亞裔美國人進入美國頂尖名校的SAT成績必須比白人學生高出大約140分;雖然亞洲人的優點並不比白人少,卻更容易被認定為缺乏個性。若哈佛在錄取時確實使用了“種族平衡策略,這種做法是“多元化教育還是隱藏歧視?文章摘編如下:

在將近一個世紀以前,哈佛大學(Harvard)有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猶太人太多。到1922年,猶太人在新生中所占比例為21.5%,而1900年時僅為7%,遠遠超過了耶魯大學(Yale)或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中猶太人的人數。在常春藤盟校(Ivy League)當中,只有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和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中的猶太人較多。

哈佛校長A·勞倫斯·洛厄爾(A. Lawrence Lowell)曾發出警告,“猶太人的入侵將“毀滅哈佛。他想設定一個上限:15%。當教職工反對這一提議時,他通過操縱錄取過程,達到了同樣的效果。當時,本土主義的勃發促使有關方面對移民進行了嚴格限制,哈佛大學的招生委員會開始利用“個性與適合與否的含糊標準來限制猶太人入校。正如社會學家傑羅姆·卡拉貝爾(Jerome Karabel)所述,這些做法在接下來30年裡成功限制了猶太學生的人數。

哈佛的種族“平衡策略

如今,出現了一種相似的不公正現象,但針對的是亞裔美國人。為了進入頂尖學校,他們學術能力評估測試(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簡稱SAT)的成績必須比白人學生高出大約140分。2008年,在哈佛大學所有SAT成績非常高的申請者當中,超過一半的人都是亞裔。然而,他們在新生中所占的比例僅為17%(現在為20%)。亞裔是美國增長最迅速的種族,但20年來,他們在哈佛大學本科生中所占的比例卻一直變化不大。

一個代表亞裔申請者的新訴訟案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據,表明哈佛大學在使用種族“平衡策略。每一年,每個種族和民族的錄取人數都保持著驚人的相似性。足以對哈佛大學“定罪的是,學校在極少數年份錄取的亞裔學生人數會超過以往,但在接下來幾年,達到標準的人就會特別少。

亞裔學生真的缺乏個性嗎

對於這種現狀,一個最常見的理由就是,許多亞裔美國申請者能夠在考試中取得高分,但是缺乏創造力或領導力等抽象的品質。早在1988年,哈佛大學招生主任威廉·R·菲茨西蒙斯(William R. Fitzsimmons)就表示,他們在“課餘標準上的表現稍差。

即便不提猶太人當初是如何被定性的,以及當下的情況與那時是如何相似,也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幾乎沒有證據能證明上述說法的真實性。針對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逾10萬名申請者的一項新研究發現,種族和課外成就之間並無顯著的相關性。

事實是,不是亞洲人的優點比白人少;而是他們更容易被認定為缺乏個性,個中原因則是亞洲人經常被描述為缺乏特色,甚至彼此之間沒有區別。

在被污蔑為缺乏創造力、貪婪、一心追求名利地位之後數十年,猶太人為美國人的生活做出的貢獻可謂有目共睹。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如今的亞裔美國人會做不出同樣的成績。

儘管與過去有眾多相似之處,這裡仍然存在一個巨大差異。在洛厄爾時代,哈佛是白人新教徒精英的大本營。當時,反猶主義盛行。如今,哈佛由來自不同民族和持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組成;15%的學生都是家族中的第一個大學生。作為學生和教師在哈佛大學度過七年之後,我從未聽到任何人對亞裔美國人加以貶損。

獲名校錄取 優秀是唯一標準嗎

那麼,人們為何要容忍這種新的歧視?首先,許多學者都認為,如果招收高比例的亞裔學生,就會造成非洲裔美國人的錄取比例降低。平權行動的反對者——其中包括參與提起新訴訟的“公平代表計畫(Project on Fair Representation)——喜歡把這兩件事聯繫起來,但它們並不相關。

最高法院也承認,招收“足夠多的少數族裔學生對學校有益,能讓它獲得“學生群體多元化給教育帶來的好處。在我看來,這種說法肯定了對非洲裔和拉丁裔美國人等人數偏少的團體有利的錄取標準。但是,它並不能解釋,也沒有肯定中國、韓國或印度裔學生被錄取的可能性比白人學生低得多的現象。

保守派指出,哈佛注重招收非洲裔(目前在新生中占12%)和西語裔美國人(13%),但卻對圍繞著校友子女(約占學生人數的12%)和特招運動員(約13%)的偏好視而不見。真正的問題在於,在一個靠能力說話的體系中,白人將會成為少數群體,而哈佛只是很難接受這一點罷了。

名校的錄取名額是一種稀缺商品。在決定誰應該被錄取的過程中,必然會牽涉到不同價值觀的權衡。我們應該把優秀作為唯一標準嗎——如果是這樣,那麼這種優秀體現在什麼方面?我們該不該把名額分配給那些將從這些名額中獲益最多的學生?抑或是錄取那些最有可能回饋社會的人?

正確答案並非只有一個。但這並不意味著,有些答案不存在明顯錯誤。

在招生過程中把課餘活動作為一個重要因素合情合理。但是,目前的體系十分缺乏透明度,所以很容易將“無形特質或組建“平衡課堂的願望等模糊標準背後的歧視隱藏起來。在洛厄爾時代,這些標準被用來將一些表現出眾的少數族裔排除在外,如今,它們也在發揮同樣的作用。

基於法律和道德原因,各個學校有責任提高錄取標準的透明度——而不是把它們當做遮羞布,去掩蓋僅僅因為一些學生是亞裔,就把他們排除在外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