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各地違規使用土地出讓收入7800多億元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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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董峻、高敬)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8日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表示,審計發現有關地區土地出讓支出中違規用於彌補行政經費、對外出借、修建樓堂館所等7807.46億元。

審計署在土地出讓收支和耕地保護審計中,審計了29個省本級、200個市本級和709個縣。2008年至2013年,這些地區批准建設用地207.57萬公頃,取得土地出讓收入13.34萬億元,支出12.93萬億元,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基礎和支持。這些地區至2013年底尚未供應或使用建設用地86.66萬公頃,土地出讓收入累計結餘5908.96億元。

審計發現,在土地出讓收支方面,各地土地出讓收入少徵3664.23億元,通過收入空轉等方式虛增1467.78億元;徵地拆遷中,一些地方和單位少支付補償17.41億元,編造虛假資料等套取或騙取補償10.57億元。此外,一些地方土地出讓收支核算不夠規範,有8358.75億元滯留在財政專戶或直接坐支;有的地方為支持經濟發展,減免或返還土地出讓收入7218.11億元。

在建設用地方面,主要是違規超計劃或超規劃審批、越權或拆分審批、少批多徵或未批先徵等批地徵地38.77萬公頃,違規協議出讓、虛假“招拍挂”或“毛地”出讓等供地14.43萬公頃,違規以租代徵、改變規劃條件等用地21.86萬公頃。一些管理人員為特定關係人低價購地、非法倒賣牽線搭橋,造成國有權益損失。

在土地利用和耕地保護方面,抽查的236個城市新區中,有88個突破土地或城市規劃,152個佔用的12.21萬公頃(佔規劃的8%)土地長期未用;1742個地方開發區中,違規審批設立的有1135個(建成面積69.1萬公頃),還有553個違規擴區379.15萬公頃。

審計指出問題後,各地盤活閒置土地2.55萬公頃、閒置資金2643億元,糾正違法用地2.4萬起,處理2500多人,制定完善制度2800多項。審計已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紀問題39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