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参考的国际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本轮成品油零售限价不作调整。
3月31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截至3月3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将全部纳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本计价周期以来,全球新冠疫情不断削弱原油需求,市场对全球经济衰退的担忧不断加剧,国际油价出现暴跌;后期,各国出手拯救经济,加之美国可能干预沙特与俄罗斯石油价格战,国际油价曾短期提振,但终未能改变持续走低的大势。
截至北京时间3月31日收盘,5月交货的WTI原油期货价格下跌6.6%,报收于20.09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期货下跌8.7%,报收22.76美元/桶,已跌至18年以来的最低点。
受此影响,本轮计价周期内,国内参考的原油变化率始终在负值区间波动,周期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红线。
根据国内现行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成品油价格调整存在“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即国际油价高于130美元/桶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桶时,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不降低。
当国际油价在40-130美元/桶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这是2020年以来的第六次调价周期。目前,2020年成品油调价呈现“零涨三跌三搁浅”格局。
今年以来,汽油累计跌幅为1850元/吨,柴油跌幅1780元/吨。全国大多数地区车柴价格在5.5-5.6元/升左右,92#汽油零售限价约5.4-5.5元/升。
成品油价格调整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机制,是在2014年-2016年间国际原油市场供应过剩、油价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对定价机制进行的极端情形的补充修订。
在3月17日的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成品油价调整设定上下限,主要是考虑中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同时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过低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彭绍宗称,当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价的金额将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用于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而采取的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
展望下一轮成品调价,不作调整的概率依然很大。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馥丽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近期国际原油仍将维持低位震荡走势,原油变化率大幅上涨的概率较小,下轮成品油零售限价或仍将不作调整。
隆众资讯也持相同观点。该机构分析认为,当前国际原油市场并无持续反弹迹象,利空因素仍占据上风,国际油价短期内难以重返40美元/桶。
根据国内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调节周期测算,新一轮汽柴油调价窗口将于4月15日24时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