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明年初實施

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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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官方消息,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將於2015年年初開始實施。對於社會關切的涉及範圍、具體收入等問題,改革路線圖正逐漸明確。

記者梳理官方資訊發現,此次調薪範圍將涉及72家央企負責人,根據測算,其薪酬水準將不超過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倍,考核不合格者將只能領到基本工資。

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也有望成為本輪國資改革中最先推進的一環,而這同中央高層的直接推動密切相關。因為正是在8月29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被正式通過。

今年以來,國資改革越來越多地得到了中央和國務院的直接關懷,因為改革越到後面越要啃下“硬骨頭。未來在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的直接協調領導下,國資改革有望繼續加速。

首批涉及72家央企負責人

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是指中央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負責人,包括由國務院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黨組書記)、總經理(總裁、行長等)、監事長(監事會主席)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

照此標準,改革首批將涉及72家央企的上述負責人,具體調整範圍將包括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並由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央企。

來自官方的消息同時確認,其他央企負責人、中央各部門所屬和地方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參照改革方案精神積極穩妥推進。

除此之外,國務院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非國有控股企業國有股權代表、董事、監事或央企管理的所屬獨資、控股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分配,也要參照改革方案精神。

薪酬不超職工平均工資8倍

此次改革中,央企負責人薪酬將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事實上,此前國資委對所監管企業也已採取了這樣的方式。其中的任期激勵收入,將引導企業負責人更加重視企業長遠發展。

邱小平稱,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中央企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一定倍數確定;績效年薪與央企負責人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相聯繫,根據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的不同等次,結合績效年薪調節係數確定;任期激勵收入與央企負責人任期考核評價結果相聯繫,根據任期考核評價結果的不同等次確定。

官方消息顯示,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將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確定;績效年薪根據考核結果,不超過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勵則不超過央企負責人任期內年薪總水準的30%。

據此測算,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水準將不超過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8倍,負責人與職工薪酬差距將顯著縮小。

此前有資料顯示,國資委監管的央企負責人平均年薪在70萬元左右,而銀行企業負責人薪酬平均在200萬元左右。邱小平表示,與現行政策相比,改革後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準將會下降,有的下降幅度還會比較大。

幹得不好拿不到獎勵收入

此前,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實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將被扣薪,連續完成不了考核的將考慮撤換。

本次改革方案則延續了這一方式。官方消息顯示,對於年度或任期考核評價不合格的央企負責人,將不得領取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

對於薪酬中的福利部分,改革方案則明確提出,央企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並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等,納入統一薪酬體系統籌管理。

同時,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將不得在企業領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貨幣收入。這也意味著,即便央企負責人在下屬企業兼職,也不得領取報酬。

除薪酬和福利外,中央已經通過了《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規定中央企業負責人除了國家規定的履職待遇和符合財務制度規定標準的業務支出外,沒有其他的“職務消費。

另外,央企負責人的其他管道收入也將受到嚴格監控。有央企人士還對記者稱,央管企業負責人的房產、收入等資訊,早在去年就按照統一的要求完成了申報。

行政調薪與市場化改革之辯

對於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外界曾擔心,如果參照執行,其他企業高管是否也會加入到限薪的行列,而限薪是否又會影響到普通職工?

有參與方案討論的相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此次改革主要是針對行政性任命的央企負責人,對於其他企業負責人和高管,總體方針是由企業主管部門參照央管幹部的政策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案,但也會考慮其他負責人和央管企業的不同點而有所側重。

該人士表示,三中全會決定已經明確提出,要“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所以對於市場化聘用的高管,未來要用市場化的方式確定薪酬。

本報記者此前參加國資委研究中心舉辦的中國經濟報告會時,中石化集團新聞發言人呂大鵬就表示,中石化9月10日發佈公告要在全球招聘副總經理9名高管,這是中石化首次引用職業經理人,將來這9位同志的工資體系和體制內的不一樣。

“他們最先按照市場化考慮,幹得好就幹,幹得不好就走,這樣的話,推行契約化的管理,能體現公司用人用工的制度改革,我覺得在這個帶動之下中石化目前高層也有考慮,就是要在銷售這個板塊裡面,處以上幹部按照這個全體起立,競爭上崗,這帶來機制上的變化是非常快的。呂大鵬說。

即便對於行政性任命的央企負責人,儘管此次調薪令外界擔心可能打擊其積極性,導致人才出走,但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對此表示,相比非國企高管,央企負責人的職業發展通道和社會地位等非物質激勵強度大,即使薪酬下降、福利嚴格規範,其綜合激勵水準並不低。

另一方面,分析人士普遍認為,此次改革同國有企業普通職工的收入調整關係並不大。

“薪酬改革重要任務是縮小企業負責人與普通職工薪酬水準差距過大問題,一些負責人薪酬水準有所降低後,不能搞普通員工薪酬層層壓縮、層層降薪,如果這樣做就違背了縮小差距的初衷。一位權威人士表示。(一財 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