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香港婦女23%遇家暴 僅7.6%報警

APD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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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遭遇家暴及性暴力的妇女只有极少数会报警。 图片來自香港《大公报》。

由香港11個婦女權益關注團體組成的“平等機會婦女聯席21日公佈調查結果發現,受訪的402名婦女中,有23%曾受到過家庭暴力對待,而其中的43%更遭遇過10次以上家庭暴力,尤以“強迫發生性行為最為普遍。同時,有49%表示曾遭受過性騷擾,而其中的14%更曾受到過性暴力對待。

調查又發現,婦女在遭受暴力後,有“報警求助的數字非常低,家暴及性暴力的“報警求助數字分別只有7.6%及4%,而性騷擾則只有不足3%選擇報警求助。大部分婦女沒有求助的原因都是“感到羞辱、“不想別人知道、“不想把事情搞大及“怕被人指責,所以選擇啞忍。

此間媒體報道說,根據風雨蘭及群福婦女權益會處理個案的經驗,不少家暴個案會被視為伴侶間的糾紛。婦女在暴力或經濟威脅下被性侵犯亦不會被視為罪行,最多被視為襲擊,更沒有被視為性罪行。

聯席建議,醫院應設性暴力危機中心,為受害者提供全面的“一站式服務,因為性侵犯受害者在報案後,要在短時間內向警察、法醫、社工等重復講述痛苦經歷達8次之多,對受害人是二度創傷。

聯席呼籲,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增設婦女暴力專責小組跟進性暴力問題,港府也應增撥資源協助受害者。

聯席稱,希望調查引起公眾關注婦女遭受性暴力的現況的同時,也推動政策改變,保障香港婦女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