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接受變性人重置性別進行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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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將接受變性人重置性別進行婚姻登記

新華社香港7月16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16日表示,從17日起,婚姻登記官將接受變性人以重置性別進行婚姻登記。

根據終審法院在變性人W訴婚姻登記官的司法覆核案中的命令,

就《婚姻條例》(第181章)而言,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人士的重置性別,須視為該人的性別,並因此有權與異性締結婚姻。

香港特區政府於2014年3月在立法會提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旨在以成文法反映終審法院作出的命令,讓公眾清楚了解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士可按其重置性別結婚的權利。

發言人說,條例草案須待立法會夏季休會後才可恢復二讀辯論及三讀。雖然如此,隨著終審法院的命令於2014年7月17日生效,從該日起就婚姻登記而言,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的重置性別,會被婚姻登記官視為該人的性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