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觀察|慈善法將推動中國民間對外援助

新華社

text

【亞太日報訊】(記者楊丁淼 劉歡 許曉青)分析人士稱,隨著基礎性的立法完成,中國慈善事業有望進入快速發展軌道。這有助於更多的民間機構站上世界慈善舞臺,進而完善和發展中國對外援助形式。

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的國際形象日趨豐富,慈善法草案若獲表決通過,中國的角色將不僅是經濟增長的促進者、和平發展的維護者,也會是國際慈善事業的參與者。預料中國政府、企業家和慈善組織都會積極表現,這關乎中國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程中的全球定位。

正在接受全國人大代表審查的“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也提出,要積極承擔國際責任和義務,擴大對外援助規模,加大人道主義援助力度。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政府和慈善組織始終堅持向經濟困難和受到災害侵襲的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承擔相應國際義務。

今年2月斐濟遭風災造成超過8400人在緊急疏散中心避難,亟需飲用水、食物等物資,中國紅十字會捐贈了10萬美元的緊急人道主義援助;去年4月尼泊爾發生地震,中國政府先後提供價值6000萬元人民幣的物資援助,中國紅十字會也向尼泊爾提供500萬元人民幣和50萬港元的人道主義援助……

近年來,以中國紅十字會為代表的慈善組織在對外援助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然而相比一些聞名國際的慈善團體,中國民間的對外援助活動還不夠活躍。

對外援助難以通過個人直接完成,慈善組織的紐帶作用尤為關鍵。專家分析認為,此前中國一直缺少相應的法規政策指導慈善事業的發展,導致慈善組織的自身能力與承擔的社會責任不相適應,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民間慈善向海外援助的發展。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認為,中華民族有一種樂善好施的基因,只要政策合適,一定會表現出她的善意。

十年來,中國公益慈善事業蓬勃興起,社會捐贈額從2006年不足100億元發展到目前的1000億元左右,以企業家為代表的大額捐贈發展迅猛。分析人士認為,慈善法即將出臺,可謂正逢其時,立法有助於慈善組織的長期規範發展。

如今,中國慈善組織的類別和層次也正變得越來越豐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基金會理事長馬利表示,中國基金會行業從過去單純以政府背景的公募基金會為主,向公辦公募基金會、民間公募基金會和民間非公募基金會三大板塊演變,中國公益慈善事業的基本結構形態發生了巨大變化。

馬利表示,發起國際對外援助不僅僅依賴於政府,民間慈善組織的力量也不可小覷,民間慈善活動要比簡單的國家性資金援助更容易贏得受援國的好感和信任,也更容易促成深層次的了解與合作。

王振耀認為,有了立法,中國的慈善事業將進入“2.0版”,而在不久的將來,或將有更大的發展,真正站上世界舞臺。(完)(參與采寫:李雲路、張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