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 | 新加坡父亲强奸13岁女儿长达7年半,第一次性侵时女孩仅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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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日报 艾仁

据雅虎新闻报道,当地时间26日,一位性侵未成年女儿长达7年半的新加坡父亲被判入狱28年,并被处以24下鞭刑。

据这位44岁的父亲透露,他强奸了他现在才年仅13岁的女儿10至20次,还强迫她多次对自己进行口交。为了保护受害人,警方没有透露该男子和他女儿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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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是一名产品经理,和妻子、女儿还有弟弟住在一间公寓里。在女孩6岁左右,该男子对她实施了首次性侵。当时,在观看了一个关于人游泳时溺水的电视节目后,女孩不敢独自洗澡,于是要求和父亲一起洗。就在这时,男子产生了“性欲”,想要抚摸小女孩。

他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恋童癖,且“没有回头路”。于是,在接下来的7年半里,他继续对小女孩实施性侵,性侵的频率还在搬家后变得越来越高。他知道小女孩不喜欢这些事情,因为当性侵发生时,她总是把脸转向一边,避免看见男子。

他会进入女孩的卧室或要求她进入自己的卧室,然后锁上门实施强奸或性侵。如果女孩表示不愿意,他就会说只要几分钟。女孩认为,该男子是他的父亲,她应该听话而不是反抗。

有时,该男子还会让女孩看色情片,其中就有孩子和父亲发生性关系的视频。

除了女儿,该男子还对女儿最好的朋友实施猥亵,比如,他亲吻了这个女孩的嘴唇,还告诉她要保守秘密。第二名受害女孩和该男子住在同一栋公寓里,其父母还将该男子视为“亲密朋友”。

最终,第二名受害女孩向警方揭露了该男子的兽性,该男子随后遭到逮捕。他的妻子在他的私人邮箱里发现了一些儿童色情故事。

该案法官马维斯·琼悲伤地表示:“一开始…她是个害怕独自洗澡的小女孩。到最后,她仍是一个害怕回自己房间睡觉的年轻女孩。这个案子最大的悲剧在于,她被自己的生父剥夺了童贞。”

马维斯还透露,即使在今天,受到伤害的女儿仍然继续给父亲写信,告诉他她爱他。

(来源:亚太日报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