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月已缴社保能退不?你关心的抗疫办税问题税总给答案了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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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企业复工节奏。为了帮助企业解困,支持抗疫,国家先后出了三批次税费优惠政策。

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回应了一些纳税人最为关心的抗疫期间办税问题。

90%以上业务不去税务局也能办

新冠病毒可以通过飞沫、接触传播,办税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怎么不去税务局也能办税,而这也是税务总局思考和在做的事情,“非接触式”办税被大力推开。

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在发布会上介绍,税务总局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又如,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的比例从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70%。

如果你还不清楚哪些业务可以网上办理,税务总局近日已经梳理发布了185个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即 《“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以及 《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相关问题解答》 。

对于实物类的单证,税务局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邮寄送”的方式获取,如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领、邮寄配送”的方式来领用发票等。

纳税人非常关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方面也有新的进展。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介绍,为确保力争今年年底前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税务总局组建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并已经确定了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抓紧推进标准制定、系统研发等准备工作。

让纳税人开心的是,税务总局决定,将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免费对新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为其提供安全可靠的增值税发票开具这一基础服务。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之后,无需另行向第三方购买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减轻企业负担。

抗疫税费优惠政策狠抓落实

为了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近期财税部门密集出台了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将这些政策总结为三批。

第一批政策12项举措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目的是第一时间将政策送到抗“疫”前线。比如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第二批政策主要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目的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目的是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

为了落实这些税费优惠政策,税务部门从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提升税费服务水平、注重落实情况检查三个方面来狠抓落实。

“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决扛起落实税费政策的政治责任,以更高要求、更硬标准、更实举措,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王世宇说。

目前这些税费优惠政策相继实施,税务总局对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积极解答。

比如,一些企业十分关心的2月份已缴纳社保费款处理问题。对此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共同提出了处理意见:对适用免征政策的费款,将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无需企业再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材料;对适用减半征收政策的费款,优先办理退费,如果企业愿意用来冲抵后期缴费,也将通过优化流程便捷实现。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国荣在发布会上表示,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税务部门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渠道给予耐心及时准确的解答。在过去的5个工作日内,全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接听了67.6万通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电话,先后发布了6期共130个税收政策和措施的热点问题解答。

税务总局已经两次延长了2月份纳税申报时间,除湖北省外,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期限统一延长到了2月28日,如果纳税人办理申报仍有困难,还可以依法在征期内申请延期申报。

但企业可能会在2月28日还没有复工复产或者办税人员没有到岗,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甚至连延期申报申请也提交不了。

韩国荣介绍,对此,税务总局还采取了一项特殊的临时性措施,即受疫情影响在2月份征期结束后,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继续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另外,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还将依法及时核准其延缓缴纳税款申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