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0883.HK,下称中国海油)旗下两大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在进行审查公示。
3月24日,生态环境部对渤中3-2油田八口调整井工程、埕北油田五口调整井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3日-3月27日。
经审查,这两个工程项目中的钻井液、钻屑的排放,对海水水质造成影响,对海洋中的鱼卵、仔稚鱼、底栖生物、游泳生物和水体中浮游动植物生长与繁殖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同时,两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井喷、平台泄漏、平台火灾爆炸、船舶碰撞等环境风险,将影响周边相关区域。
公告显示,这两大调整井工程的建设单位均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中海石油)。
根据天眼查资料,中海石油于1999年在天津成立,由中国海油100%控股。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仓储和销售等。
据工程环境报告表显示,渤中3-2油田于2010年3月投产,位于渤海中部海域。埕北油田于1985年开发,位于渤海西部海域。
在渤中3-2油田八口调整井工程项目中,中海石油将对其中的五口生产井和两口先期排液注水井利用老井侧钻,一口注水井直接转为同井抽注井。
在埕北油田五口调整井工程项目中,中海石油拟在A区利用老井侧钻将一口生产井转为注水井,B区利用新建井槽钻四口注水井。
据工程环境报告表显示,渤中3-2油田八口调整井工程中,非油层段的钻屑量为648立方米,油层段钻屑量为103立方米。
埕北油田五口调整井工程中,非油层段水基钻屑量为1947.33立方米,油层段水基钻屑量为131.97立方米。非油层段水基钻井液量为2708.24立方米,油层段水基钻井液量为983.67立方米。
公告显示,预防或减轻这些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包括,将含油钻井液及钻屑收集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机舱含油污水运回陆地处理;含油生产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排海。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等。
若发生溢油事故,中海石油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