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处路口电子眼升级,可记录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
**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将罚款200元记3分**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法处罚。
4、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5、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哪些情况会被处罚?
1、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
从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依法处罚。
2、逼停行人
逼停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的,依法处罚。
3、强行通行
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依法处罚。
4、突然加速绕过行人
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依法处罚;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图/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
新京报讯 (记者裴剑飞)为加强路口交通秩序管理,近期,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礼让斑马线现场执法的同时,公布了一批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其中217处路口的“电子警察”升级增加了可记录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的功能。交管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新增探头的具体位置已在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官网公布。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会受到处罚?市交管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
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一是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二是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三是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四是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以及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
这次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交管部门提示:斑马线既是引导行人有序通过道路的安全线,是保护行人降低事故风险的生命线,同时也是体现一个城市交通参与者良好形象的文明线,希望每位驾驶人都能自觉礼让斑马线,用守法保障安全,用礼让传递文明,共建共享文明首都的和谐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