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港人必須據基本法兼顧權利和義務

亞太日報

text

【亞太日報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22日表示,根據基本法,香港市民一方面行使權力、擁有權利,但同時也須承擔對香港社會、對國家的責任和義務。

梁振英當日上午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英國政府統治香港一百多年後,在1997年7月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向中國政府交還香港,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根據“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所制訂的基本法於1997年7月1日實施,香港由此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

梁振英強調,根據基本法,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具有高度自治權力,但同時也對國家有責任。香港居民在基本法下擁有基本權利,也對國家和香港社會有基本義務。港人必鬚根據基本法,兼顧權力和責任、權利和義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