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法院系统实现妇女儿童维权岗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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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发布会现场。 周潇男 摄

中新网柳州3月12日电 (周潇男)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市法院共有妇女儿童维权岗17个,实现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法院系统的全覆盖。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妇女联合会联合制定了《全市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管理办法》,落实“岗位有专人值班、电话有专人接听、网站有专人回复、来访有专人记录、案件有专人负责、结果有专人反馈”的五专工作制度。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妇女儿童维权岗”接待办公室,便于群众来访;设定了一部固定电话作为妇女儿童维权信访和立案专线电话,便于群众来电求助。

据统计,2011-2020年,柳州市两级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收案45563件,结案40172件,调撤26711件,调撤率66.49%。柳州市两级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现场接待群众咨询23820人次,接受电话咨询17600余次,网上解释和答复法律提问6227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册。

近年来,柳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一批涉及妇女儿童的刑事、民事案件。柳州法院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刑事政策,从严惩处强奸、猥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在缓、免刑适用上从严把握,对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直至死刑的,坚决判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严厉打击“校园欺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柳州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教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加强学校、社区、家庭等多平台的工作对接。柳州两级法院法官担任柳州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围绕反对家庭暴力,组织家事法官参加妇女节、儿童节等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和学校进行普法宣传。围绕《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把依法加强权利保护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贯彻的重点,更好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海兰表示,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主动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平安建设大局,进一步密切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集中优势资源化解矛盾,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不断推进柳州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