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譴責“鼓吹圍堵機場”:須負刑事責任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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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綜合媒體報道,10月22日,香港特區政府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在記者會上譴責網上鼓吹或煽動市民圍堵香港國際機場企圖製造混亂的行為。他表示,無論在現實世界或虛擬世界,鼓吹這些行為均屬違法,須負上刑事責任。同時他強調,機場是香港非常重要的交通基建,任何人在機場範圍內破壞公共安全或做出不當行為,可能觸犯《公安條例》或《機管局附例》。

香港警方2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員警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表示,留意到網上有人鼓吹發起圍堵機場的行動,企圖製造混亂,行為違法與極不負責任。他強調,機場是本港非常重要的交通基建,任何人在機場範圍內破壞公共安全或做出不當行為,可能觸犯《公安條例》或《機管局附例》。

許鎮德稱,無論在現實世界或虛擬世界,鼓吹這些行為亦屬違法,須負上刑事責任,警方會搜集證據,跟進調查,不排除拘捕的可能。被問到會否增派機場特警維持秩序,許鎮德稱警方會密切留意情況作適當部署。

機場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暫未有市民在機場佔領,機場有既定應變措施處理突發事件,會與警方、航空公司及業務夥伴保持緊密溝通,留意事態發展。

有大律師指出,佔領機場或涉及幹犯“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及“非法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分別可判處第二級罰款與監禁12個月,以及監禁五年。有警官指出,任何人公然號召市民佔領機場製造混亂,可能涉違反《公安條例》第十九條“暴動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而在機場構成擾亂行為,或觸犯《機管局附例》。

“占中非法集會近一個月來,現實情形與當初所謂的“和平佔中背道而馳,暴力流血事件越來越多。10月20日,有激進滋事分子企圖擴大“佔領區,轉移陣地佔領機場,企圖癱瘓航空樞紐。10月22日晚,旺角再次發生暴力衝突,導致多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