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文旅部:暂退旅行社80%保证金

界面新闻

text

据界面新闻向业内人士求证,

2

月5

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通知称,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数额的80%

,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

2022

年2

月5

日前,即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目前该通知正在由全国各地文旅局下发落实,统计辖区内旅行社保证金的情况。

另外,据业内人士称,北京市目前给信誉良好的旅行社退

100%

保证金。

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全额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待疫情结束后再适时重新缴纳。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4日和27日,全国各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公司组织的国内旅行团和出境旅行团已经分别停团,旅行社须为消费者退团退费,资金压力巨大。

2003年5月非典期间,原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也曾下发通知,暂时退还旅行社部分质量保证金,维护旅游企业的稳定,扶持行业度过难关,并为今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条件。通知还要求,企业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缴还质量保证金。

和2003年政策相比,新政策在缴还期限上进一步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