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海昏侯墓隨葬器物中,有的標注著明確的價值,是造價,精准的成本價,也即是出廠價。
標有定價的器物,主要是一些漆器。造作漆器,包括漆木各類材料和工匠的報酬,定價要綜合考慮,漆文將這些內容都羅列出來,然後列出“並直”,也就是合計開銷的成本,以銅錢計。漆文所見計數,有漆盾上的“五百五十三”,木笥上的“六百九十七”、“九百六十一”。
見到這樣精準的定價,讓人感到很驚訝,一件漆器價值的零頭可以精確到一文錢,這是如何做到的?
在漢代時,漆器比較貴重。在宮廷關於“鹽鐵” 管理的論辯中,有人稱一隻彩繪漆杯可抵十隻銅杯,一隻漆杯要經百人之手,一張漆屏則費萬人之功,所謂“一文杯得銅杯十”,“一杯棬用百人之力,一屏風就萬人之功”(《鹽鐵論》)。漆器製作耗工費時,從海昏侯墓出土漆器之漆文得到證實。這樣看來,漆器有個嚴格的定價,似乎是可以理解的,造價高,還要高得讓你相信貨真價實。
出現一文錢的零頭成本價,只有一個原因,那是批量生產,平均計價。有兩件漆木笥標價相同,都是“並直九百六十一”,而且都是昌邑九年造,顯然是批量生產,平均計價。如果不是這樣,那麼精確到一文錢的零頭,是很難取信的。另外從兩器的書寫風格觀察,也應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說明某漆工負責完成了這次批量生產。
盾牌寫有廿、木笥寫有卅合字樣,表明分別製成了二十盾、三十笥,這便是一次的批量。
據研究考證,漢代前期官員的月俸大體是以銅錢發放,有時又是半谷半錢。俸以錢計,二千石級別的郡守們,大約可領到月俸二萬。如果用來造定價高些的漆木笥,只能造出二十個來。昌邑王一次造了三十笥,花去一個郡守一個半月的俸錢。
明白了這些漆器的價值,可以理解為啥它們會跟著劉賀輾轉一二十年,最後跟著他去了另一個世界,那真的是很貴重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