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決定全數追回梁遊薪金 合共186萬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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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24日下午召開特別會議,決定向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喪失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恒及遊蕙祯二人追討已經發放的薪金及營運資金,合共186萬港元。

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表示,行管會決定由10月1日任期開始計,全數追回梁頌恒及遊蕙祯二人的薪金和預支營運資金,每人各約93萬港元,須以現金償還,但未設期限。他說,二人“未進行有效宣誓,不能就任立法會議員,亦不能行使議員職權及享受相應待遇”。

據立法會秘書處計算,自10月1日起,梁遊二人已分別領取或預支約93萬港元,其中包括83.4萬港元預支用作辦事處營運、助理薪酬、酬酢及交通開支等的運營資金,以及兩人已分別領取的93000港元月薪,合共186萬港元。

被問到梁遊已購買部分物資,可否退還交回物品時,梁君彥強調,他們從來都不是議員,因此不能按規定收回兩人已購買的實物。

他表示,秘書處將會去信二人,二人亦可就收回薪津的安排提出抗辯理由,秘書處會作相應考慮。

(亞太日報)